发布时间:2025-05-06 09:50 信息来源:通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反馈问题 |
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力。部分职能部门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方面还有较大差距,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尚未完全形成。城管、住建部门在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建设、管理、维护方面职责不清,协作不够。 |
整改目标 |
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压实“三管三必须”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 |
整改措施 |
《关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有关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通编发〔2023〕12号) |
整改完成情况 |
根据《关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有关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通编发〔2023〕12号)明确:将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承担的污水处理和监管、污水管网建设、城区污水主干管网管理维护等职责调整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撤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县城市污水管理办公室,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继续负责城区除污水主干管外市政管网的管理维护等职责,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
验收销号意见 |
同意验收销号。 |
拟何时销号 |
2025年5月15日前 |
意见反馈渠道 |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反馈意见,反馈电话:0745-8628089 邮箱:hhtdxzjj@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