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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医保罚字〔2025〕第0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5-05-28 07:54 信息来源:通道县医疗保障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通医保字〔2025〕第02

  处罚对象:通道颐和精神病医院(通道颐和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5-5-20

  处罚内容:追回违规结算医保基金54548.06元,处重复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造成医保基金损失2类行为各1倍罚款,共计罚款54548.06元。

  罚款金额(万元):5.454806

  违法行为类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相关规定。

  违法事实:经查明,当事人重复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造成医保基金损失2类行为3个违规行为,共造成医保基金损失54548.06元。     

  处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项、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和第(五)项 及《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办法》第八条第(二)项、第(五)项、十四条第二款和《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相关规定。

  处罚机关:通道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1230MB16343472

  数据来源单位:通道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1230MB163434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