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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道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3年12月至2026年4月查处机动车违法超期未接受处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10 16:55 信息来源:通道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各位机动车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7条之规定,对以下逾期未到通道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受处理的违法机动车进行社会公告,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将对被扣留的机动车依法处理。


通道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8月10日




详细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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