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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第七条 派发稳岗稳员奖励落实细则

发布时间:2021-02-24 08:17 信息来源:

措施第七条派发稳岗稳员奖励落实细则

(牵头单位:县商科工信局)

一、奖补范围

我县在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有报监项目的建筑业施工企业(以下简称“四上企业”)。

、奖励标准

对春节期间稳定外省籍留怀守岗20人以上的“四上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50人以上的给予5万元奖励。

三、奖补程序

“稳岗稳员奖励”申报应由符合条件的“四上企业”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及相应佐证资料,于4月20日前报送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审核资料无误后于4月28日前报送至县财政局、商科工信局汇总,再由县商科工信局统一报至县财政局,县财政按程序拨付资金。

四、部门职责

商科工信部门:发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符合条件的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积极申报稳岗稳员奖励,审核所在区域符合条件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商贸企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申报奖补资料。同时汇总住建部门申报奖补资料,于4月30日前报送至财政局。

住建部门:发动报监项目的建筑业施工企业积极申报稳岗稳员奖励,审核所在区域符合条件的报监项目的建筑业施工企业申报奖补资料,于4月28日前报送至县商科工信局

五、申请所需资料

1.企业外省籍留通守岗员工花名册(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社保卡号、籍贯、手机号码、春节加班工资发放金额等);

2.企业外省籍留通守岗员工的春节加班工资发放流水凭证;

3.企业经营材料(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提供2020年第四季度和2021年第一季度开票销售数据;规模以上营利性服务业和限上批零住餐企业提供2020年第四季度和2021年第一季度的联网直报统计报表数据;建筑企业提供报监证明);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企业外省籍留通守岗员工的用工合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险有一项即可);

6.企业申请报告(含材料真实性承诺声明)。

以上材料均需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六、联系方式

通道县商科工信局:黄志平,13107453305

通道县商科工信局:曾女芳,17378041202

通道县住建局:谢晓东,18474543666

(责任单位:县商科工信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