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11 15:11 信息来源:通道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南省统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湖南省稻谷目标价格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湘财建〔2024〕15号),和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统计局联合发文的《关于做好2024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工作的通知》(通农联〔2024〕8号)的文件精神,现将关于2024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对象、补贴依据、补贴标准公示如下:
(一)补贴对象。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补贴对象为县内合法耕地(即通过合法程序获得合法经营权)上的水稻实际生产者,水稻实际生产者指从事水稻种植的本地农民、水稻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合法的外来租种者等。
严禁将补贴资金用于“非粮化”支出。对国家明确退耕的土地、未经批准开垦的土地等非法耕地上种植的稻谷不予补贴。
(三)补贴标准。根据中央、省下达的年度补贴资金总额和全县统计的水稻实际种植面积综合测算具体补贴标准,今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标准为32.4元/亩,30亩以上(含30亩)适度规模经营水稻种植者补贴标准为55元/亩。同时,鼓励采取不予补贴等差异化方式,引导减少重金属污染区的稻谷种植。
现向社会公开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反映。
监督电话: 0745-8622342 8623448
通道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