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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国家安全?

发布时间:2022-04-14 10:31 信息来源:通道县人民政府

    根据《国家安全法》第2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国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在主持召开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时提出,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在这次会议上,习近平首次提出国家安全观,并首次系统提出“11种安全”。

    国家安全分类:

   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完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

    何为国家安全教育日?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该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安全法第14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国家安全日设立背景?

   中国面临着对外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对内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双重压力,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因素明显增多,非传统领域安全日益凸显,因此,制定一部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国家安全法,是应对国家安全新形势的需要。

  “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要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实施国家安全战略。要制定实施政治、国土、经济、社会、资源、网络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政策,保障国家政权主权安全,防范化解经济安全风险,加强国家安全法治建设。

危害国家的安全行为有:

   【背叛国家罪】指勾结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

   【分裂国家罪】指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与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煽动分裂国家罪】指煽惑、挑动群众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煽惑、挑动群众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武装叛乱、暴乱罪】指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武装暴乱或者策动、胁迫、勾引、收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进行武装叛乱、武装暴乱的行为。

   【颠覆国家政权罪】指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指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维护国家安全,我们该怎么做?

  关于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义务,《国家安全法》第77条明确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3.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5.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6.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此外,该条还明确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中国公民履行国家安全的义务?

  1.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2.公民和组织应当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3.公民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应当直接或者通过所在组织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报告。

  4.在国家安全机关调查了解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公民和有关组织应当如实提供,不得拒绝。

  5.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应当保守所知悉的国家安全工作的国家秘密。

  6.任何个人和组织的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7.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

  8.任何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和其他违法行为,都有向上级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检举、控告。上级国家安全机关惑者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查清事实,负责处理。对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工作或者依法检举、控告的公民和组织,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