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20 17:01 信息来源:通道侗族自治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一、出台该《通道侗族自治县积极推进招商引资十二条措施》的必要性
第一,2014年2月8日我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通发〔2014〕1号,距今已十年有余,一是远远跟不上目前的经济发展变化,二是与周边临县的招商引资政策相比也相对滞后,三是跟国家、省、市的招商引资政策也存在严重脱节。
第二,我县地处三省交界,周边贵州、广西都处在国家西部大开发区,我县以前的招商引资政策和营商环境都无法与之相比,招商引资政策没有竞争力。
第三,我县是老少边穷区,又是国防县、军事禁区,境外客商进入困难,经济发展一直长期落后,经济基础薄弱,难以赶超,急需新的招商引资政策带动经济快速发展。
二、起草过程
(一)2017年3月我局根据省市政策文件筹划制定《通道侗族自治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若干政策的规定》;2022年我局根据《怀化市积极推进招商引资若干规定》(怀政发〔2019〕4号),借鉴靖州关于印发《靖州县积极推进招商引资若干措施》的通知(靖办发〔2022〕24号),筹划制定《通道侗族自治县积极推进招商引资若干政策》;2023年2月筹划制定《通道侗族自治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扩大开放十二条措施》。
(二)2022年8月9日,怀化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怀化市积极推进招商引资若干规定》的通知(怀政发〔2022〕12号)、2024年2月3日,怀化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扩大开放八条措施》的通知(怀招商办发〔2023〕3号)、2024年2月2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南省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工作的政策措施》(湘政办发〔2024〕4号);周边县市区均制定了符合发展的招商引资政策,我县出台新的招商引资政策非常有必要。
(三)2024年2月23日分管招商县领导召集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通道侗族自治县积极推进招商引资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进行研讨和修改,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数易其稿,形成上会文本《十二条措施》,并于2024年2月26日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2024年第5次常务会议上原则通过。修改完善后,提请2月27日十三届县委2024年第7次县委常委会会议讨论,会上要求对《十二条措施》涉税条款的表述进一步优化完善,大会原则通过了《十二条措施》。之后,参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湖南省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工作的政策措施》(湘政办发〔2024〕4号),将税收表述为经济社会实际贡献。
(四)在征求意见中,各方面对制定《十二条措施》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普遍认为,制定《十二条措施》非常必要、非常及时,对于我县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各方面就如何完善《十二条措施》内容,结合各自工作提出了宝贵的修改意见,这些意见基本上予以采纳和吸收。
三、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十二条措施》基本沿用了《通道产业开发区支持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通政发〔2022〕15号),在其基础上进行删减,并根据通道发展实际新增了外资投资、企业用工、融入陆港、商贸物流及“中介人”奖补措施。
《十二条措施》草案经过几年的研究起草、几易其稿、反复征求意见和反复讨论修改,已趋于成熟。草案符合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要求,与上位法不相抵触,特提请县人民政府审议。
特此说明,请予审定。
通道侗族自治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