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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道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通道侗族自治县林业碳汇权证管理办法(试行)》的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4-03-28 14:36 信息来源:通道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一、出台《通道侗族自治县林业碳汇权证管理办法(试行)》的必要性

第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必然要求。自然资源是生产生态产品的空间载体和物质基础,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密切相关,森林资源是通道的发展优势,是最鲜亮的底色,必须要利用好、发挥好森林资源。

第二、是推动自然资源资产设权赋能的有效探索。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要不断健全以地权为核心的自然资源资产权利体系,探索自然资源使用权等分层设权、组合设置,健全自然资源的用益物权权利管理体系,明确和丰富相应权能。

第三、能有效提高保护意识和经济收益。林业碳汇权证的颁发,赋予了林地林木新的权能,是开发林业碳汇资源的“身份证”,使林业资源具备了更高价值,能实实在在给权利人带来收益,很大程度提高了人们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

第四,是贯通我县林权制度改革全流程的重要环节。我县林业碳汇要能够真正实现逻辑闭环、流程闭环,林业碳汇权证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是核心环节,是实现后续碳券核发的前提,是实现我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重要基础工作。

二、起草过程

(一)立项审查的情况: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我局于1月开展《通道侗族自治县林业碳汇权证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工作。并经过县司法部门审查。

(二)调查研究的情况: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快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积极引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根据《湖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22﹞19号)《湖南省林业碳汇行动方案(2022-2025)》的通知(湘林基〔2022〕2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征求关于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自然资源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意见的函》等文件精神,通过探索自然资源使用权等分层设权,推动自然资源资产设权赋能,助力地方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新路径。

(三)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工作推进会研究审议,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通道分局经反复研究讨论,根据相关县直部门以及媒体反馈的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

(四)起草部门负责人讨论的情况。

在征求意见中,各方面对制定《通道侗族自治县林业碳汇权证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普遍认为,制定《通道侗族自治县林业碳汇权证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非常必要、非常及时,是实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有效探索。同时,各方面就如何完善《通道侗族自治县林业碳汇权证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内容,结合各自工作提出了宝贵的修改意见,这些意见基本上予以采纳和吸收。

三、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通道侗族自治县林业碳汇权证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草案经过近2个月的研究起草、反复征求意见和反复讨论修改,已趋于成熟。草案符合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要求,与上位法不相抵触,特提请县人民政府审议。

特此说明,请予审定。

重大行政决策草案解读或起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