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 > 重大行政决策草案解读或起草说明

关于《通道侗族自治县林业碳券管理办法(试行)》的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4-03-28 14:20 信息来源:通道县林业局

一、出台《通道侗族自治县林业碳券管理办法(试行)》的必要性

第一、推动林业资源的可持续管理和利用:林业碳券通过将林地的固碳释氧功能转化为可交易、可量化的资产,为林业资源的经济价值提供了新的增长点;

第二、促进社会对生态环境的重视与保护:林业碳券的签发和交易,提高了人们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

第三、增加林业资源的经济价值:林业碳券的交易和质押等权能的赋予,使林业资源具备了更高的经济价值。

第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林业碳券有助于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完善,这对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五、支持地方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林业碳券作为地方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有益探索,有助于将林业资源的生态价值转化为经济价值,进一步推动林业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

二、起草过程

(一)立项审查的情况: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我局于1月开展《通道侗族自治县林业碳券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工作。并经过县司法部门审查。

(二)调查研究的情况: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快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积极引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根据《湖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22﹞19号)《湖南省林业碳汇行动方案(2022-2025)》的通知(湘林基〔2022〕2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等文件精神,通过试点探索地方“林业碳票”等新产品、新业态,大力推进林业碳票项目化、市场化、资产化、金融化。

(三)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工作推进会研究审议,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通道分局经反复研究讨论,根据相关县直部门以及媒体反馈的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

(四)起草部门负责人讨论的情况。

在征求意见中,各方面对制定《通道侗族自治县林业碳券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普遍认为,制定《通道侗族自治县林业碳券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非常必要、非常及时,对于“碳达峰碳中和”愿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各方面就如何完善《通道侗族自治县林业碳券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内容,结合各自工作提出了宝贵的修改意见,这些意见基本上予以采纳和吸收。

三、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通道侗族自治县林业碳券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草案经过近2个月的研究起草、反复征求意见和反复讨论修改,已趋于成熟。草案符合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要求,与上位法不相抵触,特提请县人民政府审议。

特此说明,请予审定。


重大行政决策草案解读或起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