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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道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通道侗族自治县集体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资金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3-07-29 14:30 信息来源:通道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出台该《通道侗族自治县集体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资金管理办法》的必要性:

第一、《通道侗族自治县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管理办法》通政办发〔2013〕14号文件已废止,我县目前没有征拆补偿安置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制定本办法能够有效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利益,确保征地补偿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规范资金使用。

第三、《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中,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调整了土地征收程序,明确了“自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后三个月内,对已签订征地补偿协议的,将征地补偿费用足额支付到位 ”,且发布征地公告前,不得动工建设。

二、起草过程

(一)立项审查的情况

根据我县征收工作实际情况,我中心成立通道侗族自治县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起草领导小组和法制审查小组,出台《办法》初稿后进行严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制定出台通道侗族自治县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管理办法。

(二)调查研究的情况

我单位认真学习怀化市最新征收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分管县领导带领下赴会同、新晃、靖州等周边县考察学习,通过对比周边县的征收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分析我县历年原资金管理办法,借鉴周边县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县当前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实际,起草了《办法》初稿。

(三)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咨询会或者听证会的情况

2022年7月,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组织自然资源、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农村、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公安、司法、市场监管、统计、税务、审计、林业等有关部门和乡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和咨询会,对《办法》初稿进行座谈和深入讨论,并收集各单位和乡镇的意见,并且我单位在通道县政府政务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我单位对收集的意见建议,采纳合理意见并进行修改;对不合理或违背政策法规的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的,我单位说明理由和进行耐心解释。修改完善后形成《办法》送审稿,并提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审议。

(四)起草部门负责人讨论的情况。

在征求意见中,各单位及乡镇政府对制定《通道侗族自治县集体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资金管理办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普遍认为,制定《通道侗族自治县集体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资金管理办法》非常必要、非常及时,对于我县今后的征收安置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各单位和乡镇就如何完善《通道侗族自治县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内容,结合各自工作提出了宝贵的修改意见,这些意见基本上予以采纳和吸收。

三、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通道侗族自治县集体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资金管理办法》草案经过近6个月的研究起草、反复征求意见和反复讨论修改,已趋于成熟。草案符合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要求,与上位法不相抵触,特提请县人民政府审议。

特此说明,请予审定。       

                

                         通道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重大行政决策草案解读或起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