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 > 重大行政决策草案解读或起草说明

《关于更新城镇基准地价标准和等级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通知的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5-06-23 13:28 信息来源:通道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湖南省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2〕23号)和《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管理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为确保公示地价成果的时效性与实用性,各级人民政府应及时对公示地价成果进行更新。城镇基准地价每3年应全面更新一次,超过6年未全面更新的,不得作为确定出让最低价标准的依据,不得作为宗地评估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的依据。要制定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计划,确定下一轮更新工作启动时间,确保及时完成更新工作。鉴于我县现行的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系2020年1月15日由县人民政府颁布实施的,至2026年1月14日后不得作为宗地评估的依据,为此必须开展基准地价的更新工作。


通道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23日



重大行政决策草案解读或起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