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18 16:37 信息来源:通道县人民政府
TDDR—2019—00002 通政函〔2019〕41号
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阶段性降低全县工伤保险费率的
通 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确保企业社保缴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1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通告如下:
一、从2019年5月1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止,对工伤保险一类至八类行业现行基准费率下调50%(详见附件1);
二、从2019年5月1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止,对按项目参保的以工程中标价(或者项目工程总造价)4.5‰确定工伤保险费的下调50%(详见附件2);
三、从2019年5月1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止,对集中受理建筑工程报建的建筑业项目(如楼堂馆所等),在我县现行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再下调20%(详见附件2)。
此次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期满后,我县再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工伤基金支撑能力的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
附件:1.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基准费率阶段性降费比照表
2.通道侗族自治县建筑工程报建费用集中征缴项目及标准一览表(工伤保险基金)
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8日
附件1
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基准费率阶段性降费比照表
行业类别 |
基准费率 |
阶段性 降费费率 |
行业名称 |
一 |
1.0% |
0.5%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货币金融服务,资本市场服务,保险业,其他金融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中国共产党机关,国家机构,人民政府、民主党派,社会保障,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和其他成员组织。 |
二 |
1.2% |
0.6% |
批发业、零售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房地产业,租赁业,商务服务业,研究和试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业,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新闻和出版业,文化艺术业。 |
三 |
1.4% |
0.7% |
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烟草制品业,纺织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其他制造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水利管理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整治业,公共设施管理业,娱乐业。 |
四 |
1.6% |
0.8% |
农业、畜牧业,农、林、牧、渔服务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皮革、皮毛、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金融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金融制品、机械制造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铁路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体育。 |
五 |
1.8% |
0.9% |
林业,开采辅助活动,家具制造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卸和其他建筑行业,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 |
六 |
2.2% |
1.1% |
渔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房屋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 |
七 |
2.3% |
1.15% |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其他采矿业,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
八 |
3.0% |
1.5% |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 |
附件2
通道侗族自治县建筑工程报建费用集中征缴项目及标准一览表(工伤保险基金)
|
序号 |
收费单位 |
收费项目 |
收费依据文件 |
收费内容及标准 (以正式文件内容为准) |
收费性质 |
按建筑面积核算的执收标准(元/M²) |
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土地、房产、设备等不动产,其中房地产类项目仅包括土地购买和房产造价)优惠规定 |
按建筑面积征收参照计算依据及相关说明 |
|
3000万元-5000万元 (房地产项目5000万-1亿元) |
5000万元以上 (房地产项目1亿元以上) |
|||||||||
现行优惠政策标准 |
20 |
县人社局 |
工伤保险基金 |
怀人社发〔2018〕1号 |
工程中标价(或者项目工程总造价)的4.5‰ |
基金 |
砖混结构3.7元/M² (框架结构4.5元/M²) |
砖混结构3.7元/M² (框架结构4.5元/M²) |
砖混结构3.7元/M² (框架结构4.5元/M²) |
参照工程造价计算 |
阶段性降费标准 |
20 |
县人社局 |
工伤保险基金 |
怀人社发〔2018〕1号 湘政办发〔2019〕19号 |
工程中标价(或者项目工程总造价)的2.25‰ |
基金 |
砖混结构2.96元/M² (框架结构3.6元/M²) |
砖混结构2.96元/M² (框架结构3.6元/M²) |
砖混结构2.96元/M² (框架结构3.6元/M²) |
参照工程造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