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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通道侗族自治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18 00:00 信息来源:通道县人民政府

  • 索引号:TDX-000/2018000098
  • 文号:通政办发〔2018〕29号
  • 统一登记号:
  • 公开方式:
  • 公开范围:
  • 信息有效期:2023-10-16
  • 签署日期:2018-10-18
  • 登记日期:
  • 所属机构:政府信息公开
  • 所属主题:
  • 发文日期:2018-10-18
  • 公开责任部门:

通政办发〔2018〕29号

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通道侗族自治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通道侗族自治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6日


通道侗族自治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

(2018—203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  前言

改革开放近40年以来,我国水产养殖业发展迅速,已成为农村经济最具活力的增长点之一,对保障消费者“菜篮子”供给、促进农民增收、繁荣农村经济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由于长期以来在短缺经济思维模式下,片面追求高产模式与经济效益,部分地区渔业养殖过度发展,导致渔业环境面源污染问题日益突出。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者对食品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对环境保护的呼声也越来越大,加强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渔业功能性可持续发展,拓宽产业发展思路,推进传统渔业向现代渔业管理体制转变已势在必行。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全国渔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指出,渔业发展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质增效、减量增收、绿色发展、富裕渔民为目标,以健康养殖、适度捕捞、保护资源、做强产业为方向,提高渔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走出一条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中国特色渔业现代化发展道路。

通道侗族自治县拥有较为丰富的水域滩涂资源及良好的水产业基础,水产养殖历史悠久。2016年,渔业总产量2540吨,产值5080万元。为实现通道侗族自治县养殖水域滩涂的有效配置,推进养殖证管理制度,保护养殖水域生态环境,确保养殖水产品的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不断推动水产养殖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的文件要求,结合通道侗族自治县实际,特编制本规划。

第二节 编制依据

一、国家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12-28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1-1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28起施行)

二、行政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1979-2-10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3-10-5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9-1-1起施行)

4.《湖南省渔业条例》(2010-7-29修订)

5.《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2013-4-1起施行)

6.《湖南省饮用水源保护条例》(2017-11-30通过)

三、部门规章

1.《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9号)

2.《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03〕31号)

3.《水产苗种管理办法》(2003-8-1起施行)

四、规范性文件

1.《农业部关于印发关于<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

2.《农业部关于稳定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推进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意见》(农渔发〔2010〕25号)

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水库渔业利用加强水库水质保护的意见》(湘政办发〔2016〕31号)

4.《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16〕1号)

五、地方文件

1.《湖南省县级以上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2017-2-14发布)

六、相关标准

1.《渔业水质标准》(GB 11607)

2.《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 9101)

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第三节  目标任务

一、规划期限

规划基准年为2016年,适用期限自2018年至2030年。

二、规划目标

根据通道侗族自治县地理环境和渔业资源特点,以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遵循“生态优先、减量增效”的渔业发展方针,渔立足当前、着眼未来”,明确通道侗族自治县境内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域范围,依法保护和改善养殖水域生产环境,保障养殖渔民正常生产、生活所需的养殖水域,为合理开发利用养殖水域滩涂资源、提高水域滩涂的利用率、完善和推进水域养殖管理制度、促进通道侗族自治县水产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到2030年,在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前提下实现全县放养水面面积2.2万亩,其中池塘7000亩,水库1.5万亩;稻田综合种养面积3万亩;名、特、优水产品养殖比例达到40%以上;水产品总产量达4000吨,渔业产值 8000万元。

三、重点任务

1.明确通道侗族自治县水产养殖水域的功能,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区域范围。

2.合理调整和规划养殖布局,促进通道侗族自治县水产养殖业健康持续发展。

3.有效保障养殖者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重要的养殖水域。

4.控制养殖规模,推广健康生态养殖模式,保护和改善养殖水域生态环境。

5.为建立以养殖水域滩涂使用证为核心的养殖业管理制度提供科学依据。

第四节  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与市场导向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科学利用与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三、坚持生态优先、底线约束的原则

四、坚持合理布局、转调结合的原则

五、坚持总体协调、横向衔接的原则

六、坚持一次规划,分步到位的原则

第五节  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通道侗族自治县辖11个乡镇、152个行政村、10个居委会内已经进行水产增养殖开发利用和目前尚未开展但适于水产增养殖开发利用的所有(全民、集体)水域和滩涂,以及适合于开展水产品综合种养的稻田。

第二章  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评价

第六节  水域滩涂承载力分析

一、水域滩涂资源状况

1.地理位置

通道侗族自治县位于湖南省西南端、怀化市南部,地理坐标为东经109º25ˊ53"--110º0ˊ50",北纬25º52ˊ15"--26º29ˊ20"。东邻城步、绥宁,南连广西壮族自治区的三江、龙胜,西接贵州省的黎平,北靠靖州,南北长68公里,东西宽58公里。全县总面积2239平方公里。

2.地质地貌

通道侗族自治县处于南岭构造带的北坡,和由雪峰山脉及湘黔边境诸山组成的新华夏系第三隆起带上,属江南古陆的一部分。经历了多次断裂、褶皱等造山运动和漫长的浸蚀结果,地形崎岖不平。以八斗坡为分水岭,南为珠江水系,北为长江水系,分水岭以北,东有牛皮界,海拔1620m;西有三省坡,海拔1336.7m;南有八斗坡,海拔935.6m;中有太平山,海拔1091m,整个地形是略向西北倾斜呈“山”字形。分水岭以南地表切割深,地势起伏大,地势由北向南急剧下降。境内山峦起伏,沟谷交错是典型的沟谷浸蚀地貌,属中低山山区。

3.水域类型、数量面积

水域类型有江河、水库、池塘等。通道侗族自治县河流大多属于长江水系的渠水流域,具有丰富的水利资源。

河流:境内以陇城镇的八斗坡为分水岭,南为珠江水系,北为长江水系,全县流域面积5㎞²以上的河流共有94条,流域面积在1000㎞²以上的有渠水河、通道河两条河流。

池塘:池塘4260亩,其中山塘1178个。

水库:全县有大型水库1个,中型水库1个,小Ⅰ型水库8个,小Ⅱ型水库24个。

稻田:宜渔稻田面积6万亩。

二、自然气候条件

通道侗族自治县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性气候区。夏无酷暑,冬少严寒。气温年差较小,日较差大。春温回升迟,秋温降得早。雨量季节分布不均,春夏雨多,秋冬雨少。雨日雾日多,相对温度大。日照偏少,季节分布不均。年平均气温16.3℃,以七月份为最热月,月平均气温26.2℃,极端高温为37.5℃。年平均日照1400.3小时。年均降水量1480.7毫米,平均年蒸发量为1172.6毫米,年平均相对湿度83%左右。全年平均风速为1.9米/秒,月平均风速为1.4米/秒~2.2米/秒。境内的初霜日为11月上旬,终霜出现在3月下旬。    

三、水生生物资源状况

境内渔业资源丰富,种类繁多。主要经济鱼类有青鱼、草鱼、鲢鱼、鳙鱼、鳊鱼、鲫鱼、泥鳅、黄鳝、鳜鱼等,近年先后发展了斑点叉尾鮰、大鲵、棘胸蛙、银鱼、鲟等养殖。另外,虾、蟹、鳖、蛙、藕等水生经济动植物也相当丰富。

水域饵料生物资源较多,共检测浮游植物6门25属,以绿藻和硅藻为主,其中绿藻门的种类有10个属,硅藻门的种类有8个属;检测浮游动物有28属,以枝角类和桡足类为主,浮游动物密度在26.4~29.2个/L,平均生物量为0.326mg/L。

底栖生物是底层鱼类的良好饵料生物,主要种类有环节动物、水生昆虫和软体动物的腹足纲与瓣鳃纲,以螺、蚌居多。

四、水域环境状况

通道侗族自治县境内各水系及中型水库水质良好,总体维持在Ⅱ类和Ⅲ类水质之间。养殖水域水源水质多数达地表水Ⅲ类水质。通过对通道侗族自治县的水域环境进行监测,发现污染种类包括农村生活污染、农业种植污染、工业污染、围网和拦网养殖污染、交通运输流动污染等。部分水域水质调查结果见附表1.

五、水域滩涂承载力评价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水库鱼产力评价标准》 (SL563-2011) ,采用叶绿素a评估法,对通道侗族自治县水库鱼产力进行估算,标准划分见表1,池塘、稻田则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合理估算,估算结果见表2。

表1 通道侗族自治县水库鱼产力等级划分

鱼产力等级

低产

中产

高产

单位鱼产力

(公斤/亩)

<9

9~36

>36

表2 通道侗族自治县主要水域鱼产力估算结果

水体

名称

面积(亩)

透明度均值(米)

单位鱼产力

(公斤/亩)

评价

晒口水库

10200

3.5

5.905

低产

姚来滩水库

2100

3.6

5.324

低产

旱塘水库

120

2.8

7.024

低产

池塘

4260

400~1000

中产

稻田

10000

30~150

低产

评价结论:通过提质改造和标准化建设,有效控制养殖业对环境污染的影响,达到提升产能与保护环境的有机统一,渔业发展达到如下水平:到2030年池塘规模发展到7000亩左右,池塘养殖产量发展到500~1200公斤/亩;稻渔综合种养规模发展到30000亩,产量发展到50~180公斤/亩;禁止天然水域投肥投饵,保持天然水域鱼产量水平。

第七节  水产养殖产业发展分析

一、水产养殖发展现状

截止到2016年,全县养殖水面面积1.554万亩,其中:水库10545亩,池塘4260亩。特种水产173亩,新品种推广200亩;稻田养鱼面积10000亩。

水产品产量:2016年水产品产量2439吨,其中捕捞产量116吨,养殖2323吨。

渔业生产:全县共放养鱼种3500万尾,生产鱼苗23000万尾,育成夏花11000万尾,培育5寸以上大规格鱼种1200万尾。

特种水产养殖:有大鲵、泥鳅、黄鳝、棘胸蛙、甲鱼、银鱼、鲟鱼等品种。

休闲渔业:阳洞滩水库、琵琶农庄、所里农庄、晒口水库等。

渔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主养品种单一,养殖结构不合理。养殖品种多为四大家鱼等常规鱼类,由于高产技术的普及,常规品种市场供大于求,高产难以高效。名特优产品养殖面积较小,形不成产业优势,制约了通道侗族自治县水产养殖业的进一步发展。

2.苗种供应不足。按目前养殖规模,全县年需求各类大规格苗种2000万尾以上,而本县现有的苗种繁育场生产能力极为有限,品种也较为单一,满足不了水产养殖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3.基础设施较差,制约了现代渔业技术的推广。县内的池塘主要为山塘,山塘很分散,且面积小、池浅、水源不足、排灌不便,严重影响了养殖产量和效益的提高。

4.渔业资源增殖缓慢,监管不到位。目前县内天然水域鱼类资源衰退严重,人工增殖放流效果不明显,缺乏科学的评估和监督管理。

5.水产品加工业落后,没有形成有品牌、上规模、有影响力的龙头企业,渔业产业优势、竞争优势不明显,可能成为水产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

二、区域经济发展方向

1.加快水产养殖科技示范基地建设,推动水产业科技进步。具体要求如下:

①水产科技示范基地要加快引进国内水产高科技成果,进行转化、吸收,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带动水产科技快速发展;

②进一步加强水产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水产养殖技术人员队伍建设;

③加强实用技术的推广,依靠科技进步,提高水产业的生产力和经济效益;

④加大科普力度,通过讲课、宣传、培训、印发资料、办点示范等向广大养殖户传授、推广科学适用的养殖技术,提高养殖户科学管理水平。

2.加强产学研合作,引进推广水产养殖新技术、新品种。突出常规水产品养殖主线,发展名特优新水产品养殖,如泥鳅、黄鳝、斑点叉尾鮰、鳜鱼、光唇倒刺鲃、南美白对虾、克氏螯虾、大鲵、棘胸蛙、中华鳖等的养殖。积极与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推进水产健康养殖模式,加快水产养殖技术创新。

3.加强渔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水产养殖现代化进程。由于受到自然条件的限制,池塘老化、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养殖装备欠缺、技术人员缺失等多方面因素影响,通道侗族自治县渔业基础薄弱,现代渔业发展速度缓慢,需要做好养殖设施改造或更新,大力发展名、特、优渔业,树立典型,以点带面,逐步调整水产品结构和实现水产养殖的现代化。

4.加强渔业环境保护,积极发展绿色生态养殖。严格执行无公害渔业产品标准,加大渔业行政执法力度,保证水产品质量安全,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积极发展保水渔业。

5.提高认识,建立渔业资源保护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民众对渔业资源的保护意识,完善渔业资源保护机制,制定渔业资源相关的分区、分段管理、环境影响评估等制度,有效保护水产特色资源。

6.结合通道侗族自治县旅游资源,着重发展休闲渔业。渔业经营方式由“生产—消费”向“生产—体验—消费”的方式转型,借助“互联网+”整合线上线下资源,吸引相邻城市甚至外地城市的消费者,壮大水产休闲观光产业。

7.构建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实施渔业精品名牌战略。培育水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解决生产、加工和销售等方面的问题,完善渔业产业链。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水产品质量水平和竞争力为核心,以龙头企业为主体,以特色产业基地为基础,充分发挥特色水产优势,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扶持水产养殖企业做大做强,积极打造渔业品牌,以品牌促规模、以品牌拓市场,促进渔业增效、农民增收和推进现代渔业发展。

三、水产养殖发展前景

1.得天独厚的地缘条件为渔业发展提供了优越的区位优势和外向市场,良好的交通条件为通道侗族自治县水产品的输出提供了广阔的市场。

2.温暖湿润的气候条件、充沛的水资源优势以及良好的水质条件,为水产动物提供了良好的生活环境,满足了水产养殖发展的先决条件。

3.水产资源丰富,品种多、品质优良,鲶、鳜、鳢、鲴、鲌、鳊、黄颡鱼、黄鳝、鳅等是江河中的主要经济鱼类,为渔业发展提供了充足的种质资源基础。

4.休闲垂钓渔业的兴起和发展,为水产业的多轮驱动,开辟了另一片全新的领域,促成了水产业的多向发展。5.各项制度的建立和逐步完善,为优质、安全水产品的生产提供了保障。  

5.渔业资源保护工作的进一步加强,渔业生态环境逐步改善,为渔业的有序、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第八节  养殖水域滩涂开发总体思路

根据通道侗族自治县水域滩涂承载力评价和水产业发展前景预测,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资源禀赋为基础,按照“突出重点、有序推进、优化结构、因地制宜、协调发展”的总体要求,明确通道侗族自治县养殖水域滩涂开发的总体思路是坚持环境保护与高效利用相结合,限制湖、库养殖、稳定池塘养殖、拓展稻渔综合种养,发展休闲渔业,促进渔业转型升级,构建自然环境和谐、主导产业突出、基础设施完备、比较效益显著、具有鲜明特色的现代水产养殖业格局。


第三章  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

第九节  功能区划概述

根据农业部《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要求,水域养殖区域划分为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养殖区。

一、禁止养殖区

1、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开展水产养殖。

2、禁止在枢纽大坝、渡口、码头、航道、行洪区、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等公共设施安全区域开展水产养殖。

3、禁止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水体开展水产养殖。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从事水产养殖的区域。

二、限制养殖区

1、限制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和外围保护地带、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风景名胜区、依法确定为开展旅游活动的水域等生态功能区开展水产养殖。

2、限制在重点水库、河流等公共自然水域开展网箱栏养殖。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养殖区。

三、养殖区

除禁止养殖区和限制养殖区以外的适宜开展水产养殖的水域。

第十节  禁止养殖区

一、禁止养殖区范围

1.县境渠水流域的万佛山镇瑶坪组玉龙潭经菁芜洲镇至县溪镇江口村的大鱼潭与靖州县交界处及县溪镇犁头嘴至晒口水库(雁鹅湖)与靖州县交界处的水域。

2.县城及各乡镇饮用水源取水点一级保护区。

二、禁止养殖区管理措施

1.禁养区范围内禁止非法捕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禁渔期和禁渔制度。

2.禁止网箱、围网、围栏等一切人工养殖设施。

3.建立“河长制”的管理机制,协调和监督管理保护区水域水质。

4.渔业部门定期组织鱼类增殖放流,以鱼养水,保护禁止养殖区水域水质和生态平衡。

5.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严禁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畜禽粪便直接排放入河流、水库,对禁养区水质进行定期监测,建立生态预警机制,养护水域生态环境,确保水质优良。

6.禁止养殖区管理措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第十一节  限制养殖区

一、限制养殖区范围

全县河流除禁止养殖区外划定为限制养殖区。

二、限制养殖区管理措施

1.符合区域功能保护规划,实施养殖容量和限量制度,禁止施肥。

2.在限制养殖区开展水产养殖应取得养殖水域滩涂使用证,养殖尾水达标排放。

3.限养区内的养殖场必须做好“三项记录”等管理档案记录,规范使用养殖投入品,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

4.限养区以放养滤食性鱼类为主,以鱼养水,净化水质。

5.限制养殖区管理措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第十二节  养殖区

一、养殖区类型、面积

除禁止养殖区和限制养殖区水域外,通道侗族自治县辖11个乡镇,152个行政村,10个居委会内已经进行水产养殖开发利用和目前尚未开展但适于水产养殖开发利用的所有(全民、集体)水域和滩涂,以及适合于开展水产品综合种养的稻田。其中:

池塘养殖区,面积4260亩。

水库养殖区,面积10545亩。

稻鱼综合种养区,面积30000亩。

二、养殖区管理措施

1.养殖池塘实行水域滩涂使用证制度,凭证养殖。

2.养殖用水符合渔业用水标准,养殖尾水达标排放。

3.科学确定养殖容量和养殖方式,合理投饵,禁止使用违禁药物,养殖生产应符合《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

4.养殖区推进转型升级,改善养殖基础设施,养殖模式上重点推广生态环保节能型养殖模式。

5.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疾病防控体系和水产科技服务体系。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十三节  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规划实施的管理体系,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规划的行政管理、监督管理和协调管理。明确渔业部门管理职责、建立与其它部门的合作联动机制、建立政府统一协调机制、规范规划修订等。从事渔业开发、养殖必须在规划的范围内,从事渔业养殖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持有合法的《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方可进行渔业养殖。稻渔综合种养以土地流转为证明方可可进行水产养殖。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重点打击毒鱼、炸鱼、电鱼行为。

第十四节  强化监督检查

一、加强对规划水域用途的管制

规划由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审定后批准颁布,具有法律效力。养殖水域滩涂使用管理要严格依据规划开展,严格限制擅自改变养殖水域滩涂用途的行为。

二、规范养殖者生产行为

完善养殖水域滩涂使用审批制度。同时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辖区内的水产养殖场所进行实地检查,包括生产规模,运行情况是否达到相关标准。在检测过程中,如果出现超标情况,责令其立即整改,甚至吊销其生产许可证。

三、加强水产养殖生产执法

全面推进水产养殖的执法监管。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全面开展养殖水域生态环境、水产养殖生产、水产品质量安全等监督执法,推进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加快建立渔业主管部门统一领导,以渔政机构为主,技术推广、质量检验检测和环境监测等机构协作配合的水产养殖业执法工作机制。要重点针对养殖证、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养殖投入品和企业各项管理记录档案建立情况,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第十五节  完善生态保护

力争到2019年底,通道侗族自治县饮用水水源地水库一级保护区的水质全面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水域功能Ⅱ类及以上标准,并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饮用水水源地水库二级保护区及所有后备饮用水水源地水库的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水域功能Ⅲ类及以上标准;其他水库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水域功能Ⅳ类及以上标准。加强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大渔业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严格贯彻执行禁渔期制度;严厉打击电、炸、毒鱼专项执法行动和全面清理整治“绝户网”等违法违规渔具行动;开展大规模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维护渔业水域生态平衡;加强对沿河工矿企业排放污水专项检查和督导,严厉查处渔业污染事故责任单位。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措施。贯彻科学发展观、绿色发展理念,推进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节能减排,发展水产健康养殖,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渔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推广应用新型环保网箱,建立养殖区和限制养殖区投饵网箱鱼粪抽提式收集系统,将鱼粪和残饵移出水体并进行生物处理、二次利用,改变传统投饵网箱对水体环境的污染,实现养殖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三赢”。

第十六节  其他保障措施

一、争取税收政策支持

充分用好用足现有国家支持渔业水域养殖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同时积极争取国家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推动养殖企业向精深加工和产业化发展。

二、财政扶持

通过财政扶持,加强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有效改善水产养殖生产环境条件。

三、政策扶持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渔业方针政策,结合实际,出台相关渔业发展政策,制订渔业发展计划,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和群众发展水产养殖生产积极性。

四、实施科技兴渔战略,建立和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加快水产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应用。一是创新科技管理体制机制;二是增加科研投入,加大渔业科技攻关力度,提高渔业生产科技含量;三是引进和推广水产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形成新的生产力;四是选择优势特色水产养殖品种,加大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生产发展;五是完善基层水产技术推广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技术队伍综合素质和管理技能;六是加强科技培训指导工作,提高科技推广人员创新能力和(农)渔民的科技素质。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节  规划效力

通道侗族自治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由通道侗族自治县畜牧水产局委托湖南农业大学编制,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布实施,规划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

第十八节规划图件

规划图为规划文本附件,具有与文本相等的法律效力。本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如有涉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办理。


附件

图1 通道侗族自治县水系图

图2 通道侗族自治县行政区划图


附表

表1通道县水质监测数据单位:mg/L

分析项目

地阳坪

二水厂

地表水标准参考值

Ⅱ类

Ⅲ类

水温

26

28

PH

6.95

7.34

溶解氧

5.34

6.85

≥6

≥5

高锰酸盐

指数

2.12

2.74

≤4

≤6

化学需氧量

10.03

12.03

氨氮

0.672

0.528

≤0.5

≤1

总磷

0.136

0.045

≤0.1

≤0.2

氰化物

0.004

0.004

挥发酚

0.0003

0.0003

六价铬

0.004

0.004

砷(ug/L)

0.0004

0.0004

总氮

0.921

0.896

≤0.5

≤1

硫化物

0.02

0.02

≤0.1

≤0.2

0.001

0.001

≤1

≤1

0.05

0.05

≤1

≤1

0.01

0.01

≤0.01

0.05

0.001

0.001

≤0.005

≤0.005

石油类

0.01

0.01

汞(ug/L)

0.00005

0.00005

≤0.00005

≤0.00005

氟化物

0.076

0.083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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