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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关于《通道侗族自治县侗族文化村寨保护条例实施细则》起草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5-10-28 19:58 信息来源:通道侗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一、出台该《通道侗族自治县侗族文化村寨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的必要性

第一、为落实《通道侗族自治县侗族文化村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通道侗族自治县侗族文化村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6年3月30日经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查批准,并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施行。为推进《条例》有效实施,于2016年12月8日形成《条例实施细则(试运行一年)》,并提请县第十六届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但因保护资金预算等问题未获通过。为此,制定出台《通道侗族自治县侗族文化村寨保护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很有必要。

第二、我县位于湖南省西南边陲,湘、桂、黔三省(区)交界处,是湖南省最早成立的少数民族自治县之一。境内侗族文化底蕴十分厚重,有28个传统村落。侗族村寨基本上属于纯木建筑,其风格、建筑工艺十分讲究,特色鲜明,具有极高的研究价值。近年来,由于种种原因,大量的砖混结构建筑参杂在传统建筑群中,传统民族建筑整体风貌格局遭到破坏。因此,制定《实施细则》是加强侗族文化村寨保护有效举措。

第三、制定《实施细则》是落实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今年7月,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在反馈巡视意见中指出,《实施细则》长期处于待审定状态,要求限期整改。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明确由我局牵头负责《实施细则》修订工作。

二、起草过程

2025年7月,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指出《侗族文化村寨保护条例实施细则》长期处于待审定状态,要求限期整改。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明确由我局牵头负责《实施细则》修订工作。我局立即研究,确定由分管副局长带队,文物股、文保中心、非遗中心、政策法规股组成的工作小组,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并于7月 21日形成初稿,通过内网发至相关单位征求意见,7月25日县政府办组织召开讨论会,会后进行再次修改,8月26日,再次组织县文旅广体、住建、国土、司法、水利等相关单位专题研究讨论,于8月27日汇总各单位意见后,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条例实施细则》送审稿,于28日通过第17次县政府常务会议。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根据本地实际,《条例实施细则》送审稿共设八章、二十五条,包括总则、保护名录与规划、保护措施、管理职责、合理利用、保障机制、法律责任及附则。重点明确侗族文化村寨的保护原则,细化相关部门、乡(镇)和村(居)民委员会职责分工,规定相应经费保障机制与具体保护要求。

《通道侗族自治县侗族文化村寨保护条实施细则》送审稿经过3个月的研究起草、反复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已趋于成熟。送审稿符合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要求,与上位法不相抵触,特提请县人民政府审议。

特此说明,请予审定。

             通道侗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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