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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1-20 16:52 信息来源:中共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5日至5月15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对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6月26日,市委巡察组向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组织全院干警,把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巡视巡察的重要论述精神,抓好市委第八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党组当前首要工作任务来落实。自收到反馈意见以来,我院党组立即动员、制定方案、分解责任、统筹协调,各项整改工作按期按质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党组书记、检察长陈隆森同志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保持与党中央高度一致,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意见,主动认领、照单全收。作为“第一责任人”,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亲自抓、负总责,督促分管领导靠前抓,将党组思想统一到市委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带领班子成员研究整改方向、整改内容和整改措施,以严格的责任落实推动整改到位。

截至2024年12月20日,巡察反馈的38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8个。巡察交办的立行立改问题4个,已完成整改4个。通过巡察整改制定和完善制度13项,问责追责2人。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反馈问题:政治理论学习有差距

1.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论述有温差。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科学制定学习规划。制定了党员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丰富学习内容和方式。坚持个人自学+集体学习、线下集训与线上学习相结合。三是注重学习成效。分批次组织全院干警开展政法干警联学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论述等纳入学习核心内容。

2.“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组织全体院领导、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等集中学习了“第一议题”制度,确保“第一议题”制度内容和要求传达到位。二是严格执行落实。党组会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今年以来,集中学习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3.政治敏锐性不强,领导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警示教育。分管领导对当事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并召开部门会议,再次强调工作作风建设,引以为戒。二是严格材料签发程序。严格落实材料起草、复核、审批签发的“三级把关”签字审核工作程序。三是规范材料管理归档。指定专人负责材料整理归档,部门负责人对整理归档材料进行审核查漏补缺。

(二)反馈问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不足

4.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视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研究部署。院党组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学习。二是强化落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严格执行落实。三是调整领导班子分工。结合工作实际,对领导班子分工进行了调整,明确了意识形态工作的分管领导。

5.新闻宣传稿件未严格落实“三审制”。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机制。完善了《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新闻宣传工作制度》,明确了新闻宣传稿件发布审核审批流程。二是加强宣传培训学习。通过“风雨桥”大讲堂等平台培养干警宣传写作能力。三是加强新闻宣传材料的管理。建立宣传信息审批档案,对新闻稿件的审核过程和结果进行详细记录,形成审核档案备查。

(三)反馈问题:上级决策部署执行有欠缺

6.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不够有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未检综合履职,对涉未成年人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二是加强监督,督促行政机关加强对重点场所的整治。三是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加强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六个一”工作。

7.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法办案和日常工作。二是为提升法治工作水平,我院聘请了4名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协助办理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进一步强化了法律监督效果。三是充分发挥“两法衔接”平台作用,积极通过“两法衔接”平台与各行政机关开展联络工作。

8.对上级部署的重点工作落实不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数字检察”工作领导小组,院办公室牵头负责“数字检察”推进工作。二是强化工作落实。加大“数字检察”实践工作力度,4件案件已成功运用数字大模型办理。三是工作成效显著。加强“数字检察”建模、人才培养和工作执行落实,在全市检察机关“检护民生”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竞赛中荣获三等奖。

(四)反馈问题:履职尽责担当不到位

9.执法程序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充分发挥“周例会”制度作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法律法规进行集中学习。二是加强与办案部门的沟通协调,不定期与侦查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沟通反馈相关案件办理情况。

10.案件评查不严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领导。成立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业务骨干为主体组建了专业化案件评查队伍。二是规范评查流程。严格依据《湖南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施细则》对已办结案件开展常规评查、专项评查和重点案件评查,确保案件质量。三是完善评查机制。每月抽取各部门已办结案件进行评查,评查结果纳入年底绩效考核考评。

11.涉案财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学习了《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涉案财物管理规定》。二是建立和完善相关台账。受理案件后同步制作涉案财物电子台账,规范记载相关案件信息、物证出入库及交接情况。三是“举一反三”强化整改。对案件信息及相关人员的签字情况要求严格按照台账项目填写,从物证接收入库到案件办结出库等流转环节全程留痕。

12.政绩观有偏差。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培训,提升干警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二是进一步规范检察建议书的制作、审核、把关工作。提出的建议内容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避免流于形式。三是注重效果。对类案和共性问题,采用社会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以一份检察建议书作类案监督治理,达到监督效果。

(五)反馈问题: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全面

13.“一岗双责”落实有差距。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更新了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文件,明确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分管领导。二是加强“一岗双责”工作的落实。在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文件中明确了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三是院政治部负责领导班子的述职述廉报告初稿的审核工作,将党风廉政工作纳入述职述廉报告作为必须审核的内容。

14.例行廉政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谈话记录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党组书记、检察长对其他班子成员开展了例行廉政谈话。二是规范谈话记录。向负责谈话记录工作人员发放廉政谈话专用记录本,与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分开规范记录。

(六)反馈问题: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有偏软弱

15.抓日常监督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建章立制。完善了《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考勤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纪律,抓实干警日常管理。二是加大考勤抽查通报力度。随机抽查考勤情况并进行全院通报,对被通报人员取消年底评先评优资格。三是狠抓会风会纪。加强会风会纪通报督查,加强日常提醒。

16.以案促改开展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干警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初心的代价》《忠诚与背叛》等,并传达了相关文件通报加强警示教育。二是加强与派驻纪检组联系。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员参加“三重一大”、民主生活会等重要会议。三是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工作。对干警廉政风险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防患于未然,治病于初始。

(七)反馈问题: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

17.公务接待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完善了《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务接待审批流程。二是加强管理。严格按公务接待制度规定及接待审批表审批情况进行接待,严格按规定控制陪餐人数。三是加强财务报账审核。对公务接待费用报销进行严格的审核,严格按照公务接待规定和“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提倡绿色接待。

18.超标准发放奖金和超范围发放津贴。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组织相关人员对《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关于调整国家信访局信访岗位津贴实施范围和标准的通知》等文件规定进行学习,明确各类津贴的发放范围、标准和条件并严格执行。二是规范津补贴发放。积极与财政、信访等部门沟通衔接,了解相关政策规定,规范执行。

(八)反馈问题:形式主义依然存在

19.作风整治不深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对《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进行集中学习,抓好干警思想道德教育和纪律教育。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通过设立意见箱、谈心谈话等多种形式,力查力戒形式主义。三是强化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先进事迹和观看警示教育片,促进党员干部自觉增强道德约束力和纪律观念,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

20.文稿内容抄袭。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警示教育。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作出深刻书面检讨,认真查找并纠正自身“四风”突出问题。二是建章立制。建立了《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发文字号和办文程序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文件材料起草、审核、校对、签发。三是提升素能。通过开展“风雨桥大讲堂”经验分享会及写作培训,提升干警写作和办文水平。

(九)反馈问题:财务制度执行不严

21.财务报销手续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积极参加财政部门或上级院相关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二是严把审核关。严格按照《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制度》把关报销凭证单据审核,确保报销单据填写规范准确无误,所有财务报账票据,未经审核审批签字,一律不得支付。三是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对2024年以来的财务凭证进行自查,严禁出现未经签字审批支付现象。

22.执行财务报销标准不严格。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组织办公室、各部门内勤对相关政策文件进行集中学习,提升工作水平。二是加强差旅费审核审批管理。原则上出差应当事前审批后才能出行,部门负责人、部门分管领导、财务人员、财务分管领导加强对差旅费报销凭证的审核,确保程序合规。三是严格执行。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报销差旅费,同时加强与财政、上级院等沟通对接,确保政策文件统一规范实施。

23.往来款长期未清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安排财务人员参加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集中学习,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规范意识和专业水平,对新产生的应收、应付款及时处理。二是核实处理。对往来款财务凭证进行核查并统计,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三是自查自纠。组织财务人员对往来款进行彻底梳理,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四是加强财务管理,非工作必要且经严格审批,原则上不得挂账处理财务开支。

24.2020年至2023年县检察院建设项目未按照项目管理规定扣除工程建设质量保证金。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相关规定的学习。组织了财务人员、基建专干及行财分管领导对《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了集中学习,增强法律意识和合规意识,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严格工程项目合同条款审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工程建设质量保证金条款,严格按照工程项目建设规定执行审核审批流程,财务及分管领导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三是加强内部审计和监督。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工程建设项目开展自查,对在建项目加强过程监督,对已完工项目进行质量核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十)反馈问题:党组引领作用发挥不力

25.非党领导班子成员参与人事研究。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召开党组会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组议事规则》。二是严格落实制度。严格落实党章党规各项要求和《党组议事规则》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党组研究人事工作规定。

26.“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制定了《中共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明确重大事项的具体范围、决策程序和责任主体,进一步细化优化党组议事决策程序,切实抓实议题审核关、提前酝酿关、会议讨论关、决策执行关。二是加强学习。组织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集中学习《中共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强化干警政治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三是严格执行落实。严把资金支出关口,坚持大额资金使用必经党组会议研究,资金支出审核时需附党组会议记录方可进行支付。

27.党组会议不严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召开党组会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组议事规则》等,加强领导班子对民主集中制的理解和落实,确保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机制落实到位。二是规范议事程序。严格按要求按程序召开党组会,对“三重一大”事项坚持民主集中制,要求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做到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提升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十一)反馈问题: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有差距

28.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少。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和研究部署。召开党组会集中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并就深入推进党建工作规范化进行了研究部署,进一步夯实了党组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确保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二是规范开展党建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会议记录均严格按照规定记录,专人记录、专人保管。三是推进党建品牌建设。制定了创建“风雨桥”党建品牌的工作计划并荣获了全省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融合创新典型事例。

29.组织生活不严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务知识学习。积极派员参加湖南省检察机关党务干部学习班、县直机关及驻通有关单位党组织书记及党建专干培训班的学习,进一步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二是严肃召开组织生活会。会前加强相关工作要求的传达及材料的审核把关,严格落实批评与自我批评工作要求,确保相互批评“辣味”十足。三是规范开展工作。严肃党务工作纪律,规范党员发展流程,提升党务工作质量,坚决杜绝党建工作违规现象发生。

(十二)反馈问题:队伍建设有短板

30.内设机构负责人长期空缺,临聘人员从事重要岗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党组加大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视和研究力度,结合检察事业发展需要,做好队伍建设工作规划。二是严格干部选拔和调整。根据检察事业发展需要,对照各岗位职能和条件要求,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配合适人才,做到人尽其才。三是加大对年轻干部的培养,认真做好“传帮带”工作,通过“导师带新人”分梯队培养后备人才。

(十三)反馈问题:落实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31.上轮巡察中发现的新闻宣传稿件未严格落实“三审制”“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组织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深刻、存在违规公务接待等问题在本轮巡察中仍然存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工作部署。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调度、推进整改工作,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进度和质量,切实压实整改责任。二是加强学习。召开党组会集中学习了湖南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巡视巡察整改不力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夯实整改责任,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自查自纠。三是全面分析总结。就巡察、审计反馈问题中反映出的深层次问题,特别是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落实上级院工作部署不力等问题,加强分析研判,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深化整改成效。

32.审计调查发现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问题,审计整改后,本轮巡察仍然发现存在该问题,审计整改不彻底。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和制度完善。根据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并进行集中学习。二是切实整改落实。对物证保管室按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彻底整改,配备了保险柜、置物架、储物箱、封装袋、高拍仪等10余件设备。三是制作完善相关台账。制定物证保管室巡(检)查登记台账,安排专人负责物证保管室的巡查和日常卫生保洁工作,每个季度对涉案财物情况进行清查盘点。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巡察整改的要求,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定整改决心和勇气,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坚强有力措施,强化督导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一)强化党的政治建设,增强规矩意识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始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担当作为,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坚决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主体责任

强化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检主体责任,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发扬钉钉子精神,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坚持不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持续强化整改,完善长效机制

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巡察反馈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干部素能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深化主题教育学习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提升干部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政治意识,建设一支“效率高、作风硬、有激情、能干事、敢担当、守规矩”的过硬检察队伍。

(五)强化成果运用,全力服务发展大局

全面转化巡察整改各项成果,统筹发展和安全,全力以赴以高水平安全服务保障通道高质量发展。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在持续奋进中守正创新、锐意进取,以实干担当和实绩实效,为推动现代化新通道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5-8622434;邮政信箱: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418500。

               

                             中共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