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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道侗族自治县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16)

发布时间:2025-05-12 17:10 信息来源:通道县农业农村局


反馈问题

露天焚烧屡禁不止。农业农村部门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督导不力,未配套秸秆禁烧保障资金。

整改目标

加强禁止露天焚烧宣传、巡查,科学划定秸秆禁烧区、限烧区,严格管控垃圾、秸秆露天焚烧,提高环境空气质量。

整改措施

1.加强露天禁烧宣传。加大禁止垃圾、秸秆露天焚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禁烧法治意识。

2.加大露天垃圾监管。取消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开展大扫除,清理城市卫生死角和积存垃圾。

3.常态化开展露天禁烧巡查。加大巡查力度,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常态化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整改,依法处置露天焚烧垃圾、秸秆行为。

4.加强秸秆露天禁烧监管机制建设。科学划定秸秆禁烧区、限烧区,做好秸秆有序焚烧工作。全面落实露天秸秆禁烧县、乡、村、组四级网格化监管机制。

5.强化资金保障。落实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经费,为秸秆露天禁烧管控提供必要保障。

整改完成情况

1.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专项工作会议对秸秆禁烧工作作出专题部署,制定《通道侗族自治县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工作方案》(通生环委办〔2025〕1号)。

2.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多轮调度会,商议制定秸秆禁烧区域划定,并征求相关部门及乡镇意见。

3.全县实行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劝导、制止露天焚烧秸秆行为。乡镇在各行政村张贴了《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1000余份,同时利用村村响播放秸秆禁烧通知,并积极组织人员开展巡查。全县各乡镇主要道路醒目位置张贴横幅标语,开展常态化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提高广大群众野外禁火意识。与全县种粮大户都签订了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和秸秆综合利用、农药化肥减量使用、农膜回收《承诺书》,起到很好的带动作用。

4.推进秸秆科学还田。综合整地、播种、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控、农民实施意愿等因素,因地制宜指导推广秸秆翻埋、碎混、覆盖、撒施腐熟剂等秸秆还田沃土技术模式。

5.强化资金保障。落实工作经费,为秸秆露天禁烧管控提供必要保障。县农业农村局安排秸秆禁烧巡查下乡补助经费约0.6万元,保障禁烧工作有序开展。

验收销号意见

经验收,达到销号要求,同意销号。

拟何时销号

2025年5月12日

意见反馈渠道

通道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反馈意见,反馈电话:0745-8622342    

邮箱:35110248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