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9-16 17:15 信息来源:通道侗族自治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为深入落实商务部、省、市七部门关于开展报废机动车非法回收拆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严厉打击我县报废机动车非法回收、无资质拆解、虚假注销、违规处置零部件、不规范拆解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市场秩序,防范道路交通安全和生态环境风险,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广大群众提供违法线索,现将专项整治行动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予以公示。
一、举报受理范围
凡在通道侗族自治县行政区域内发现下列违法违规行为,均可进行举报:
1. 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行为:假借二手车收购、废旧物资回收名义回收报废机动车,转售非法拆解窝点或者自行拆解;通过虚假“灭失”办理车辆注销;无资质主体通过拍卖收购废旧机动车等行为。
2. 无资质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为:未取得资质认定擅自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出租、出借、买卖、伪造变造《资质认定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未收到实车虚开回收证明、虚假录入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交易报废机动车整车、拼装车等行为。
3. 违规出售报废机动车零部件行为:违规处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废旧三元催化器;违规翻新、销售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及不合格再制造零部件等行为。
4. 使用虚假材料办理机动车注销行为:使用虚假证明材料,以“灭失”名义违规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报废车辆非法上路行驶等行为。
5. 不规范拆解行为:不在资质场地内拆解;露天拆解;随意倾倒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不按国家标准切割车架车身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二、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745‑8621147
2. 举报电子邮箱:tdskgxj@163.com
来信邮件请尽量写明:被举报对象、详细地点、违法事实,可附带照片、视频等佐证材料。
三、举报须知
1. 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尽可能详实的线索信息,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2. 我局将严格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对举报内容予以保密,依法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欢迎社会各界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我县道路交通安全与生态环境安全。
特此公告。
通道侗族自治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