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6-19 10:10 信息来源:通道县发展和改革局
一、背景依据
根据省、市有关殡葬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切实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殡葬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二、起草制定过程
根据湖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殡葬服务价格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1〕675号)规定:对于实行政府管价殡葬服务项目,近三年内未开展成本监审、未制定和调整价格的,各地要按照办法规定,重新公布当地实行政府管价的殡葬服务价格。因殡葬服务价格为公益、公用事业价格,根据《湖南省定价目录》有关规定,须开展成本监审、召开价格听证会,形成听证报告报县人民政府审议通过后执行。我局经请示县人民政府核批编制经费后,委托湖南明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于2025年4月初完成了成本监审工作,并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2025年5月7日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了两次听证会公告。2025年5月21日上午,我局组织召开了“通道侗族自治县殡葬服务价格调整听证会”,会上,16名听证参加人一致同意按听证调价方案对属于政府管价的18项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进行制定和调整。2025年6月19日上午,通道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2025年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我县殡葬服务18项政府管价项目调整标准,会后以规范性文件形式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县殡仪馆(陵园)殡葬服务价格的通知》。
三、价格分类
殡葬服务价格依据服务项目的市场需求和竞争情况,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管理。
1.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遗体存放(冷藏)、遗体 火化、骨灰寄存等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2.遗体化妆、遗体防腐、吊唁设施租赁等与基本服务密切相关的服务收费,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格位、维护管理费以及殡葬用户没有同类经营者可供选择的殡葬服务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
3.其他悼念、祭祀服务项目及其用品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经营者按照公开、公平、合理利润和诚实信用原则自主制定。
四、规范收费行为
殡葬服务经营者必须依法依规实行明码标价,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和宣传资料上公布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 标准和价格投诉举报电话,未经公示的项目不得收费,积极配合县发改、县民政、县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监管,接受消费者和社会舆论监督。
五、政策减免对象
严格落实上级政策,对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确认的无名尸体费用和城乡困难群众(包括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死亡后的基本殡葬服务费实行免费,具体免费内容按民政部门相关政策执行。其他优惠政策则按《通道侗族自治县惠民殡葬实施办法(试行)》(通民财发〔2025〕1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说明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原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