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10-10 16:16 信息来源:通道县林业局
为严格落实国家《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4年版)》等松材线虫病防治相关规定和规范,加强我县松材线虫病疫木管理,完善疫木闭环处置管理,切实遏制疫情扩散,现面向全县公开遴选2家松材线虫病疫木定点无害化处置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自愿申报。采取现场核查、综合评审、择优确定、动态监管原则,优先选取厂区规范、处置能力充足、台账完善、监控联网,就近覆盖疫点的木材加工市场经营主体,实行定点备案、一年一审核、三年一考核、不合格退出管理机制。
二、遴选数量
遴选数量:本次遴选2家疫木定点无害化处置厂。
三、遴选对象
1.在通道县境内设有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涉松木加工厂的市场经营主体。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财务状况良好,有稳定运营资金。
3.近3年内无非法收购、运输、加工疫木、违反植物检疫法规等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记录,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4.自愿签订《疫木零流失承诺书》,依法依规接受林业部门全程监管。
四、定点处置厂设置要求
1.厂区必须设置在疫点乡镇。
2.厂区远离饮用水源保护区、居民集中居住区、大面积松林、松苗圃且交通方便。
3.厂区土地使用性质、权属、租赁证明合法有效。
4.处置厂使用面积不得低于20亩,厂区按功能区分,同时预留热处理生产线,有环保、消防、安全配套必要的基本设施。
5.处置厂日木材处理能力不低于300立方米,生产流程应符合无害化处理要求,应当具备从疫木原材料加工成以下两类以上(含两类)成品所需要的机械设备:①生物质颗粒(粉碎物短粒径不超过1厘米)②削片(削片厚度不超过0.6厘米)③旋切(旋切厚度不超过0.3厘米)④纤维板⑤刨花板⑥胶合板。
6.处置厂厂区全场实体围墙全封闭,无围墙缺口、无违规运输通道;有独立专用出入口、有视频监控设备;厂区全部地面(原料堆场、加工区、过磅区)水泥硬化;有功能分区物理隔离,设置清晰标识。
7.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交通便利,疫木相对集中的双江镇、菁芜洲镇、县溪镇等乡镇境内的申报主体。
8.遴选上的市场经营主体应承担社会责任和义务,主动完成伐区清理、伐后更新,主动与林业主管部门签订疫木除治履约合同。
9.遴选上的市场经营主体,在经营期间存在非法收购、运输、加工疫木、违反植物检疫法规、安全生产法等行为,不服从林业检疫部门管理,经核查属实的,按程序取消其疫木无害化处置厂资质。
10.鼓励获批定点处置厂在经营期间积极申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相关情况纳入年度审核加分。
11.鼓励遴选上的市场经营主体通过合作经营、参股入股等方式,依法自愿整合我县现有涉松加工厂资源。
五、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16日。2.报名地点:通道县林业局(6楼601室森保站)。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4.报名材料:
①申请报告。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厂区土地使用性质相关材料。
⑤木材加工厂位置和厂区面积证明材料(如租地合同等)。
⑥厂内木材加工设备清单表。
⑦由遴选对象出具无林业违法行为承诺函,县林业局行政综合执法股核实。
⑧由应急部门出具近3年加工单位无安全生产事故证明。
5.资格审核:由通道县林业局对报名申请市场经营主体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遴选工作。
六、遴选方式
由怀化市林业局、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林业局相关人员组成专家组,对申请单位开展评审(包括审阅申请材料、实地考察等)打分,通道县纪委监委干部、县人大代表作为监督人员列席现场,专家组出具综合评审意见,拟入选名单报县林业局党组会议研究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参选对象对遴选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通道县林业局提交书面异议申请,由县林业局依法复核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遴选疫木处置厂名单报县人民政府备案,并按程序逐级报送省、市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待省级批复后正式认定。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45)8622191,监督电话:(0745)8622327。
八、本公告由通道县林业局负责解释,原公告及遴选结果作废。
通道侗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