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5-17 00:00 信息来源:
通自然资发〔2019〕11号
关于印发《通道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开采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自然资源所、局机关各股室、二级机构:
经研究决定,现将《通道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开采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通道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5月7日
通道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矿产资源开采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部署,既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又严厉打击矿产资源领域黑恶势力和“保护伞”,根据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产资源开采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湘自然资办发〔2019〕26号),县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敢于较真碰硬,全面开展排查整改,严厉打击矿产资源开采违法违规行为以及矿产资源领域黑恶势力和“保护伞”,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机制,进一步规范全县矿产资源开采秩序。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案件查处核心职能与查处矿产资源开采违法违规行为紧密结合。执法监察大队要突出案件查处核心职能,敢于较真、敢于碰硬,严肃查处矿产资源开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一查到底。
(二)坚持查处矿产资源开采违法违规行为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在整治行动中既要严肃查处矿产资源开采违法违规开采行为,又要严厉打击渗透到矿产资源开采违法违规行为中的黑恶势力和“保护伞”,消除黑恶势力和“保护伞”滋生土壤,净化执法环境。
(三)坚持严格履职与密切合作紧密结合。要切实加强与政法部门纪委监委的沟通协调,加大联合查处力度,形成打击整治合力。
三、排查整改范围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整改范围包括无证非法开采、超深越界开采、持过期失效采矿许可证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渗透到违法违规行为中的黑恶势力和“保护伞”。
四、工作步骤
(一)排查清理阶段(2019年7月15日前完成)
1.开展无证非法开采和持过期失效采矿许可证开采排查。一是要对2018年度和2019年第一季度矿产卫片检查非法开采疑似图斑逐个进行核查,确定无证非法开采行为;二是加大动态巡查力度,开展一次全区域、全覆盖、无遗漏的拉网式排查,及时发现无证非法开采行为;三是由矿管股提供辖区内所有采矿许可证过期失效(含已公告废止,下同)矿山名单和被政府决定关闭矿山名单,执法监察大队逐个进行现场核实,及时发现持过期失效采矿许可证进行开采或被关闭矿山继续开采的违法行为。
2.开展超深越界开采排查。在已开展的矿山超深越界开采监督检测三年行动的基础上,继续加大超深越界开采排查力度。一是对2018年度和2019年第一季度矿产卫片检查越界开采疑似图斑逐个进行核查,确定越界开采违法行为。二是组织对卫片疑似图斑以外的所有矿山企业(采矿许可证已过期矿山、已被政府关闭矿山或未生产矿山除外,下同)开展开采范围实测,具体由矿山企业聘请有测绘资质的测量单位测量、绘制最新的采掘工程平面图和井上井下工程对照图,按规定时间报送两图并如实上报超深或越界开采情况。三是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对所有在三年行动中发现的超深越界开采矿山进行100%复查,对在井上井下工程对照图和采掘工程平面图审查中发现的疑似超深越界开采进行100%检查,对矿山企业上报的超深越界开采进行100%检查,对其他矿山按不低于30%的比例随机抽查。
3.开展涉黑涉恶和“保护伞”情况排查。局班子成员分片包乡镇具体负责线索摸排,在进行违法行为排查的同时,要采取走访等方式对是否存在黑恶势力和“保护伞”情况进行调查;局矿管股要逐个矿山走访,调查是否存在抢采资源和破坏生产等黑恶势力及“保护伞”,调查结果由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背书。对排查出来的线索,要建立台账,澄清乱象乱源底数。
排查工作结束后,汇总情况,各分片小组(见附件1 )如实填报《通道县矿产资源违法违规开采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通道县矿产资源开采涉嫌黑恶势力和“保护伞”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并于6月10日前报局执法监察大队。
(二)查处整改阶段(2019年10月10日前完成)
1.坚决取缔无证和持过期失效采矿许可证非法开采行为。对无证非法开采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对持已公告废止采矿许可证开采、被关闭矿山继续开采的,要提请县人民政府实施矿山关闭,凡被政府关闭但未公告废止或注(吊)销采矿许可证的矿山,由原发证机关公告废止或注(吊)销其采矿许可证。对持未公告废止的过期采矿许可证开采的,要甄别是否属于相关政策或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原因导致过期,由矿业权管理机构出具是否关闭的意见,凡应当予以关闭的,要提请县人民政府实施矿山关闭,并由原发证机关公告废止采矿许可证。同时,要按规定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做好立案、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没、移送等工作。
2.严肃查处超深越界开采行为。在整治行动中,要组织开展矿山界桩埋设工作。对存在超深越界开采行为的矿山,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开采,并在越界处打好永久性密闭,由执法人员、驻矿安监员、相邻矿山企业在《矿山永久性密闭验收认定书》上共同签字确认。同时,对超深越界开采行为严肃查处,尤其是对不主动报告的顶格处罚,做好立案、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没、移送等工作。其中,对原已查处又擅自打开密闭开采的、拒不退回或整改不到位的,要提请县人民政府予以关闭,由原发证机关注(吊)销采矿许可证。
3.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和“保护伞”。在整治行动中,要对发现的黑恶势力和“保护伞”,及时移送县扫黑办,协调联动坚决打击,形成整治合力,为执法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查处整改工作结束后,汇总情况,分别如实填报《通道县矿产资源违法违规开采查处整改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通道县矿产资源开采涉嫌黑恶势力和“保护伞”查处情况统计表》(见附件5),并于10月10日前报局执法监察大队。
(三)总结迎检阶段(2019年11月10日前)
查处整改阶段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汇总情况,局执法监察大队做好总结汇报并准备好迎接市局的检查,如实填报《通道县矿产资源违法违规开采行为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见附件6)、《通道县打击矿产资源领域黑恶势力和“保护伞”情况统计表》(见附件7)。工作总结和附表于11月10日前上级市支队。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9年12月20日前)
要在排查整改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既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又有效防治黑恶势力渗透矿产资源开发领域。需建立完善的相关制度,主要包括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制度、超深越界开采监督检测制度、绿色矿山建设制度、矿业权出让管理制度、矿业权网上交易制度等。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深化认识,高度重视排查整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排查整改工作有序进行。
(二)认真履职,积极落实责任。县局执法监察大队、矿管股、法股信访股要按责任分工,严格落实。相关制度建立完善分别由县局执法监察支队、矿管股牵头落实。
(三)明确标准,统一规范管理。对排查阶段发现的黑恶势力和“保护伞”线索,分别由执法监察大队、矿管股及时移送局扫黑办,局扫黑办及时将线索移送县扫黑办。对需公告废止或注(吊)销采矿许可证、吊销测绘资质证书的,由县局向采矿许可证、测绘资质证书颁发机关提出,颁证机关办理。执法监察大队与矿管股要有机衔接,理顺相关资料和意见提供、共享的工作程序。
(四)强化措施,加强宣传培训。要将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与宣传教育紧密结合,切实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让矿山企业和中介机构及时掌握知晓相关政策和要求,自觉履行职责,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五)严格要求,纳入年终考核。局里将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干部职工年终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
附件:1、领导分片包乡镇矿产资源开采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人员名单
2.通道县矿产资源违法违规开采情况统计表
3.通道县矿产资源开采涉嫌黑恶势力和“保护
伞”情况统计表
4.通道县矿产资源违法违规开采查处整改情
况统计表
5.通道县矿产资源开采涉嫌黑恶势力和“保护
伞”查处情况统计表
6.通道县矿产资源违法违规开采行为专项整
治情况统计表
7.通道县打击矿产资源领域黑恶势力和“保护
伞”情况统计表
附件1
领导分片包乡镇 矿产资源开采违法违规行为
专项整治行动人员名单
第一片区:溪口镇、万佛山镇
领导:罗旭平(局党组书记、局长)
组长:彭光华(执法监察大队副队长)
人员:吴新海、杨彦翔、杨尼花、杨凯
第二片区:播阳镇、县溪镇、大高坪乡
领导:吴宏植(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组长:伍宗平(矿管股负责人)
人员:杨巍、吴利勋、姚日新、吴学军、杨恒、唐晨曦
第三片区:双江镇、陇城镇、坪坦乡
领导:杨堂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组长:陆安鹏
人员:尹德良、李文家、刘桂河、杨晶晶、罗曦
第四片区:菁芜洲镇、牙屯堡镇、独坡镇
领导:龙建军(局党组成员)
组长:陆毅(执法监察大队副队长)
人员:马安明、杨盛作、曾维红、龙宪慧、吴成灼
附件2
通道县矿产资源违法违规开采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
序 号 | 所在乡镇 | 违法违规 开采主体 | 违法违规 开采类型 | 许可证有效情况 | 线索来源 | 历年来违法违规 开采查处情况 | 本次排查 情 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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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审批人: 责任领导:
备注:1.所在乡镇:具体到所在县(市、区)乡(镇)村;2.违法违规开采主体、企业或个人名称;3.违法违规开采类型:无证非法开采、持过期失效采矿许可证开采、被政府关闭继续开采、超深越界开采等;4.许可证有效情况:包括有无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起目时间;5.线索来源:企业自查自纠、日常监管发现、媒体披露、群众举报;6.历年来违法违规开采查处情况;包括历次违法违规开采间、类型、查处和整改情况;7.本次排查情况:本次排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基本情况。
附件3
通道县矿产资源开采涉嫌黑恶势力和“保护伞”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
序 号 | 所在乡镇 | 涉嫌黑恶势力人员 | 涉嫌非法事实 | 线索来源 | 涉嫌“保护伞” 人员 | 涉嫌“保护伞” 事实 | 线索移送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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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审批人: 责任领导:
备注:1.所在乡镇:具体到所在县(市、区)乡(镇)村;2.线索来源:日常监管发现、走访调查发现、媒体披露、群众举报;3.线索移送情况:包括移送同级扫黑办、公安机关或纪检监委的时间和采纳情况等。
附件4
通道县矿产资源违法违规开采查处整改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
序 号 | 所在 乡镇 | 违法违规 开采主体 | 违法违规 开采类型 | 是否立 案查处 | 处罚 决定 | 罚没款 (万元) | 没收矿产品 (万吨) | 移送司法纪检机关情况 | 许可证注(吊)销、 政府关闭情况 | 整改到 位情况 | 是否结案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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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审批人: 责任领导:
备注:1.所在乡镇:具体到所在县(市、区)乡(镇)村;2.处罚决定:处罚决定书下达时间、处罚内容等;3.许可证注(吊)销、政府关闭情况:本次查处中提请颁证机关注(吊)销、提请当地政府关闭等情况;4.整改到位情况:包括取缔、关闭、退界密闭等情况。
附件5
通道县矿产资源开采涉嫌黑恶势力和“保护伞”查处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
序号 | 所在乡镇 | 涉嫌黑恶势力案情和人员 | 黑恶势力打击情况 | 涉嫌“保护伞”案情和人员 | “保护伞”查处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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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审批人: 责任领导:
备注:所在乡镇:具体到所在县(市、区)乡(镇)村。
附件6
通道县矿产资源违法违规开采行为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
序 号 | 所在县名称 | 违法违规开采个数 | 立案查处宗数 | 已结案宗数 | 罚没款金额 (万元) | 移送司法机关宗数 | 吊销采矿许可证个数 | 注销采矿许可证个数 | 取缔无证非法开采个数 | 实施矿山关闭个数 | 退界矿山个数 | 整改落实到位宗数 | 备注 | |||
无证非法开采 | 持过失效证开采 | 被政府关闭继续开采 | 超深越界开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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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审批人: 责任领导:
附件7
通道县打击矿产资源领域黑恶势力和“保护伞”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
序号 | 所在县 名称 | 涉嫌黑恶势力人数 | 打击黑恶势力情况(人数) | 涉嫌“保护伞”人数 | 查处“保护伞”情况(人数) | 备注 | |||||
批捕 | 刑事拘留 | 判刑 | 其他 | 党纪政纪处分 | 追究刑责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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