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12 10:27 信息来源:通道县财政局
通道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通道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于2015年11月由原工商局、原质监局、原药监局合并组成,2017年4月根据通编发[2017]7号关于通道侗族自治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更名的通知,我单位更名为通道侗族自治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9年4月根据通办发[2019]1号关于机构改革的通知我单位更名为通道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道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拟订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制度 措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 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 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 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 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违法案件,规 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垄断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根据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 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的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承担依法查 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推进质量强县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全县监督抽查工作广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监督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 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 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负责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指导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全县认证认可工作。
15、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 关工作。
16、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配合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制定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政策和措施。负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有关事宜。
17、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落实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 产地地理标志等相关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和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18、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按权限负责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管理,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指导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和无形资产评估,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19、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20、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相关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
21、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22、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药品零售许可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及化妆品经营备案。
23、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24、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 落实检查制度,依法查处药品零售、使用环节及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15个,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股、信用监督管理股、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规范直销和打击传销办公室)、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督管理股(加挂知识产权股牌子)、食品生产和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加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牌子)、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计量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投诉举报办公室)、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股、科技和财务股、人事股、行政审批服务股(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办公室)、标准质量监督管理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通道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支出包括保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以及归口管理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584.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84.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0万元。收入较上年增加110.51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加大对市场监管工作投入。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584.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77.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8.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6.61万元。支出较上年增加110.51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加大对市场监管工作投入。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584.65万元(含上级财政补助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77.11万元,占80.5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82万元,占9.01%,卫生健康支出58.10万元,占3.67%,住房保障支出106.61万元,占6.73%。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386.75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87.51%,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1270.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16.4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97.90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12.49%,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市场主体管理支出20.00万元,主要用于推行企业印章“免费刻”,推行政务服务利企便民“微改革”工作;市场秩序执法支出58.90万元,主要用于由于加大执法力度;质量安全监管支出35.00万元,主要用于加强产品质量监管,保障民生;食品安全监管支出84.00万元,主要用于完善预包装食品检测力度,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利益。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16.4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9.60万元,上升74.25%,主要原因是政府加大对市场监管工作投入。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0.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2.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2.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增加17.5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须更换执法车一台。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拟召开0场会议,人数0人,内容为无;培训费预算0万元;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今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2024年实行绩效管理项目2个,纳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584.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6.75万元,项目支出197.9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