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6-08 15:46 信息来源:通道县水利局
通道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我机关于2026年6月5日受理你单位提交的《通道侗族自治县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改扩建项目涉河管理事项行政审批申请书》和《通道侗族自治县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改扩建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组织相关专家对《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通道侗族自治县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改扩建项目经通道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通发改基〔2024〕12号》予以批复,原则同意该工程建设方案按相关要求组织实施。
二、通道侗族自治县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改扩建项目位于湖南省怀化市通道侗族自治县城区,涉河工程包括雨水管排水口7处及沿黄柏溪敷设的污水管道。主要涉河建设内容:Y43雨水管排口位于黄柏溪河道桩号HK0+600处右岸;Y65雨水管排口位于黄柏溪河道桩号HK0+600处左岸;Y107雨水管排口位于黄柏溪河道桩号HK3+460处右岸;Y132雨水管排口位于黄柏溪河道桩号HK3+470处左岸;Y157雨水管排口位于黄柏溪河道桩号HK3+480处左岸;Y32雨水管排口位于双江河河道桩号K8+600处右岸; Y365雨水管排口位于双江河河道桩号K11+550处右岸;污水管道位于黄柏溪河道管理范围内管段共长2918.8m,污水管道沿黄柏溪HK0+600~HK3+450河段敷设。
三、同意本工程采用20年一遇防洪标准,符合国家《防洪标准》(GB50201-2014)的有关规定。
四、工程建设期间应主动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管理,避免或减少施工期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严禁向河道管理范围内倾倒或者任意堆放弃土弃渣、工程废料、生活垃圾。
五、工程建设及运行期的工程自身安全由你单位或建设、运行管理单位负责。
六、工程如涉及其他行政审批事项,你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取得相应主管部门的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工建设。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两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批复自行失效。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如有变更,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通道侗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