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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播阳镇全体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6-07-20 11:24 信息来源:通道县播阳镇

尊敬的学生家长:

暑假即将来临,为切实增强孩子们的安全防范意识,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孩子们度过平安快乐的假期,需要您在假期积极担负监管职责,配合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遵纪守法教育

家长应教育孩子遵纪守法,与孩子一起学习《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教育孩子不参加任何非法集会或宗教团体的活动。鼓励孩子在暑假积极参加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活动,拒绝参加黄、赌、毒,严禁参加封建迷信、传销、诈骗、邪教等非法活动。

二、坚决履行监管职责

家长应坚决担起监护人的责任,排查家中及家居周边安全隐患;及时掌握孩子外出动态,原则上不应允许孩子在外过夜;外出旅游要带好孩子,教育孩子不玩危险娱乐活动;假期里多陪伴孩子、多与孩子沟通交流。

三、加强预防溺水教育

夏季酷热难熬,家长应教育子女遵守预防溺水“七不两会”要求:(“七不”:1.不私自下水游泳;2.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3.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6.不在上下学的路上到溪流河流等处玩耍;7.不盲目下水施救:1.发现险情会相互提醒、劝止、报告;2.会基本的应急自救、互救方法。子女外出要“四知道”:知去向、知同伴、知归时、知内容。

四、加强预防侵害教育

家长要主动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让孩子明白什么是性侵犯和受到性侵犯时该怎么办。指导孩子合适的穿着和言行;指导孩子正确的性观念:让孩子知道男、女有别,任何人提出的性接触都要断然拒绝;让孩子知道身体某些部位是属于个人隐私,别人是不可以随便碰触的;让孩子知道陌生人或熟人都可能是性侵害的加害人,应避免独自在无人的场所逗留;教育孩子外出应随时与家长联系,未得到家长许可,不在别人家夜宿,不得在没有家长陪同的情况下到宾馆开房;教育孩子不进入酒吧、KTV、歌舞娱乐场所、电竞酒店、游戏厅、录像厅等场所;教育孩子若已经遭受性侵害,要尽快告诉家长或报警,切不可因害羞、胆怯而延误时间、丧失证据,让疑犯逍遥法外。

孩子的平安和健康是我们共同的心声,守护每一个孩子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是我们共同的心愿。暑假里,家长(监护人)是筑起孩子安全的第一道“防火墙”,请您一定担负起这份责任!

安全咨询:播阳镇人民政府 0745-8425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