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02 10:05 信息来源:通道县牙屯堡镇
各村(居),镇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方案》、《怀化市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方案》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镇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督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广大农民群众利益,巩固前期整治成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筑牢基础,决定2024年持续聚焦村级财务监管不严、经济合同清理不彻底、村级债务把控不严等问题,在我镇深化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一、整治对象和范围
整治对象:全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整治范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
二、整治重点内容
(一)整治村级财务监管不严问题
全面排查多头、私设村级资金账户;村集体财务收支记账不规范,集体资产、资金不纳入账内核算,村经济(股份经济)合作社违规单独建账;未实行账目分类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办企业财务往来混乱,借村企逃避监管;新旧会计制度未及时衔接,科目设置不合理,会计核算现金账、财产账、往来账不严,原始票据不全,串户记账、白条入账、无票据入账、抵顶发票入账、坐收坐支;违背账务处理程序,不按时记账、结账、对账,会计凭证与账簿保管不善、损坏、丢失;村经济(股份经济)合作社银行账户不按规定预留印鉴,印鉴不按规定分开保管等问题。重点整治隐匿收入、公款私存、虚假列支、多报少支、侵吞、挪用、截留、套取、违规使用集体资金等问题,持续整改制度执行不严、违规报账开支、财务监管不力、账套核算错误等导致集体资金流失、侵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益及农民合法权益问题,从源头上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和账务管理。
(二)整治集体经济合同清理不彻底问题
全面清理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整治低价发包、面积不实、期限过长、暗箱操作等造成集体资产资源资金流失问题,查摆整治不合理、不合规、不合法等明显违背合同法的问题合同。重点纠正农村集体资产资源长期发包、低价出租、未经民主程序、合同要素不全、权责不清、未签订书面合同、审核把关不严和工程项目建设合同不规范等问题,对未及时缴纳合同约定价款的行为进行追查。严肃查处在集体资产资源处置中搞暗箱操作、损公肥私,利用不规范合同违法违规处置集体资源资产、发包工程项目等行为。
(三)整治村级违规举债问题
逐笔清理历史债权债务,溯本清源,严禁出现新官不理旧账的现象;全面排查因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滥发补助等非生产性开支形成的债务行为;严肃查处举债兴办公益事业行为,特别是举债用于改善人居环境、修建道路、办公场所和文体卫生设施等建设项目;重点整治村干部长期拖欠村集体资金挂账不还;债权债务不入账,特别是村经济(股份经济)合作社银行贷款不入账;人为放大债务额度;违规进行债权回收、坏账、呆账处理;以虚假债务核销不合理费用、垫交本应由农户自行承担费用等问题。指导乡镇、村完善村级债务管控制度,加强债务“出入口”管理,建立风险防范机制,严控新增债务。健全债权债务审批程序,清理回收村级债权,开展债务定期监测,制定债务化解措施,以增效减债、节支控债、增收还债、变现偿债、帮扶消债、严防新债等“组合拳”方式,化解债务存量,遏制债务增量,提高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和综合实力。
三、整治责任单位
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在牙屯堡镇人民政府的领导和镇纪委监委督导下开展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从2024年3月上旬开始,至2024年9月30日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再动员再部署阶段(2024年3月上旬前完成)
牙屯堡镇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整治队伍,建立以林世科为组长,欧廷利、李利堂为副组长,杨浩、潘志羽、金新社、杨董月、杨显敏、魏双威、郑昭刚、陆莛、李焘、李兴跃、赵呈宇、石秀权等为成员的工作专班。根据本方案要求,围绕治理重点和内容,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推进措施、工作要求、时间安排及责任分工等,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层层动员部署开展专项治理,确保治理任务落实落细落地。
(二)自查自纠与重点解剖阶段(2024年4月15日前完成)
我镇工作专班按照方案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逐村(社区)全覆盖开展自查自纠,做到账务必查(重点检查2023年度)、合同必看、债务必清、疑点必核,并根据掌握的疑点问题针对性的同村“两委”成员进行个别谈话,深入党员群众了解真实情况;逐村(社区)建立问题清单、线索清单和整改清单,对标对表归纳整理成册。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于4月15日前报自查问题清单和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报告到政府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石嫚群处。
(三)全面核查阶段(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
镇里成立1个专项治理检查组,采取查看账目台账、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或明察暗访等形式对所有村(社区)进行全覆盖检查。不定期通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度、问题整改情况,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各村(社区)及时整改。全面核查后,以村为单位形成工作报告,于6月30日前报送至到政府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石嫚群处。
(四)整章建制阶段(8月31日前完成)
各村(社区)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研究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效果,以村为单位,形成总结报告,于8月31日前报送至到政府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石嫚群处。
(五)迎接省、市检查阶段(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
我镇将工作开展以来形成的各类文件、报表、总结材料等归类整理,做好迎接省、市两级检查的准备。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充分认清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完善乡镇“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专班,形成工作合力。各村级组织要履行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主体责任,积极依靠现任村委班子、村务监督委员会和群众,集中发力攻坚,推动“三资”监管工作走深走实,为推动全县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强化部门协同。进一步理清各部门管理职能职责,理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体制,镇纪委要强化监督职能,农业、财政、民政、林业、自然资源、司法等有关部门要协力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问题共商、同题共答工作机制,定期对“三资”整治问题进行研判与会商,跟踪整治工作进度。及时移交重要线索,强化警示威慑示范,形成部门协作、层层负责、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三)强化督促指导。各部门要加强专项整治工作政策和业务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强化督促检查,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季总结和定期报送工作机制,定期上报专项整治问题线索和整治工作进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强化能力建设。强化我镇两级农经岗位人员能力培养,有计划招录懂经济、懂财务的人员充实农经队伍;开展多层次综合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村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监事会监事、村级报账员等人员对“三资”监管平台、农村集体“三资”情况统计表、村级财务报账等工作的政策指导和业务水平。要加强对各村(居)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使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得到长期巩固。
牙屯堡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