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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道侗族自治县瓜冲水电站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0-11-11 18:51 信息来源:通道县人民政府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通道分局

通道侗族自治瓜冲水电站建设项目

环评审批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申请环评审批手续的通道县瓜冲水电站建设项目有关信息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监督。

项目名称:通道侗族自治县瓜冲水电站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补办环评

建设单位:通道侗族自治瓜冲水电站

环评单位:株洲华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通道侗族自治县独坡镇地坪村大坝中心地理坐标东经 109°33′43.29",北纬26°2′28.05",厂房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9°33'46.27",北纬26°2'27.41"

项目概要:该项目位于通道侗族自治县独坡镇地坪村、渠水一级支流地坪溪上,为引水式电站,主要功能为发电,于2006年4月建成投产,坝址控制集雨面积10.9km²,年平均流量0.5m³/s,坝型为重力坝,最大坝高3m,正常蓄水位1.5m,年取水量735万m³,电站装机容量300kW,多年平均年发电量45.90万kW•h。

项目总投资为160.9万元,环保投资20.9万元,占总投资的12.9%

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1、废气:营运期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规定的限值(2mg/m³)要求。

2、废水:本项目仅产生少量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收集后回用于周边林地浇灌,不外排。

3、噪声: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危险固废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标准;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收集后回用于周边林地浇灌,不外排。

2、废气:产生的少量厨房油烟经排气扇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点声源进行消声、隔声、减振处理。

4、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固废暂存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评价综合结论:

根据环评文本结论,本项目符合国家政策,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严格按照本报告提出的各项规定,切实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以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据此,本评价认为,本项目可以在拟定地点按照拟定的规模实施。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即日起,五个工作日内(2020119日至20201113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电话、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反映对本公示建设项目的意见。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745-8622316

附:《通道侗族自治县瓜冲水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正文)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通道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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