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5-28 16:11 信息来源:通道侗族自治县司法局
通道侗族自治县司法局
关于《通道侗族自治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起草说明
一、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行政复议是政府系统自我纠错的监督制度和解决“民告官”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改革行政复议体制,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2020年2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会议指出“要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推进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工作,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2020年4月18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2021年4月7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构建统一、科学的行政复议体制,完善规范、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打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行政复议专门队伍等方式,建设公正、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复议制度,有利于推动在政府系统内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二、起草依据及过程
(一)起草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21〕9号)。
(二)起草过程。起草工作启动后,县司法局成立了专题调研起草小组,并与县委编办等相关单位进行对接,形成《通道侗族自治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向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征求意见,经过合法性审查,形成了《习水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方案(送审稿)》,报经第十六届县人民政府第68次常务会审议通过。
三、《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一)整合行政复议职责。自2021年6月1日起,除实行垂直领导或以中央为主与地方政府双重领导的海关、金融、税务等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外,县级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县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各部门不再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已经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由原受理部门继续审理。县司法行政部门为县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办理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事项,以县人民政府的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二)强化工作保障和监督。加强队伍建设,配备责任心强、法律素养高的专职行政复议人员,不得安排事业编制人员或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单独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不得委托或者变相委托事业单位、社会机构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加强办案设备保障,加快推进行政复议工作场所标准化建设,按照便民原则,设立符合办案工作需要的业务用房,配齐办案设备。行政复议工作经费列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
(三)健全配套工作机制。成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相关政府部门、专家学者参与的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提高行政复议权威和公信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全面推广使用“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办案,打造互联互通的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统一规范的在线办案流程,实现数据汇聚、精准分析的在线指导监督能力。
通道侗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