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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旅广体局解读《通道侗族自治县促进生态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奖励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22-05-06 14:39 信息来源:通道县人民政府

县文旅广体局解读《通道侗族自治县促进生态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奖励暂行办法》

一、《办法》出台背景

根据怀化市生态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和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为推动我县生态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 加快建成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出台本《办法》。

二、主要目标

按照“一年有变化,三年大变样,五年成热点”的总体要求,到2025年,建成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全县旅游接待各类游客达到13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100亿元,年均增速均达到20%以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规模以上企业入库5家;新增生态文旅重点项目5个;力争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1个、国家4A级旅游景区1个;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省级旅游休闲街区、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4星级旅游饭店、4星级旅行社各1个;创建国家级旅游重点村镇1个;3星级以上旅游民宿5家;保有或新创1个省级特色文旅小镇;新建1处4C自驾车旅居车营地。

三、主要内容

该《办法》包括旅游品牌创建奖励、旅游营销奖励、优秀人才奖励、旅游商品开发奖励、旅游用地优惠政策和固定资产投资财源奖补以及其他奖励六个部分。

四、申报流程

1.申报资料。申报奖励的企业和个人需提交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和奖励申请表;

2.审批程序。地接季度排名奖按季度进行审核批准,其它奖励申报申报审核时间为2023年第一季度,逾期未提交审核资料的按放弃申请财政奖补处置。

五、特别说明

1.当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社会影响的旅游投诉事件,一律取消年度旅游奖励资格。申报单位虚构申报材料,骗取奖励的,文件执行期内取消其申报资格。

2.对不配合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的申报单位或个人,取消申报奖励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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