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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负责人杨理雄
    • 电话0745-8622018
    • 机构地址通道县双江镇友谊街3号自然资源局
    •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单位简介及机构设置

     一、单位介绍

    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中共怀化市委办公室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道侗族自治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怀办〔2024〕21号)以及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对自然资源工作的有关要求设立通道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县自然资源局),正科级,为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管全县自然资源工作。

    二、主要职责

    1.拟定县自然资源督察相关政策和工作规则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落实全县自然资源督察相关政策和制度,指导和协调重大及跨区域督查工作。承担对县政府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有关专项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起草工作。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用地批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工作。归口管理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县本级权限内行政 许可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审核、审批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工作。负责协调行政许可事项的调研论证。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承 担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完善行政许可事项管理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本部门组织或参与其他部门组织的并联审批,并按权限签署审查意见。负责本部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人员的动态管理。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集中行使土地、矿产、测绘、城区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等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职能,依法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违法案件。负责对全县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状况和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负责查处县本级城区规划区、产业开发区辖区内除省、市、县人民政府赋权以外的土地、地质矿产、测绘地理信息、城区建设工程规划批后违法违规案件。承办上级督办、交办的自然资源方面重大违法案件;负责各乡镇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各乡镇自然资源一般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依法指导、协调、 督办各乡镇土地、地质矿产、测绘地理信息、城区建设工程规划批后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对各乡镇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行为和动态巡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落实国家、省、市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承担我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的日常工作。负责国有土 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的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承担全县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系统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2.拟定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并监督实施。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拟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 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拟订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 自然资源出让方案并予实施,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 负责土地利用率监管工作。负责国有土地划拨转出让相关工作。 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定相关考核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县直机关和中央在通单位、县属企事业单位使用土地的资产处置。拟定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提出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和组织实施。组织拟定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负责县本级重点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工作。拟定开展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需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批准的各类土地用途 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呈报工作。承办县本级新增建设用地、农用地 转用、土地征收审查、汇总、资料组卷上报工作。承办全县涉农用地的集体建设用地和临时用地许可、涉农用地的农村居民建房审批等工作。

    3.拟订矿业权管理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矿业权出让及审批登记,统计分析并指导全县采矿权审批登记,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拟订矿产资源战略、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 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及矿产地 战略储备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检测 预警体系。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监督管理古生物化 石。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县地质工作编制全县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地质 矿产勘查专项。承担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 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政策研究工作,拟定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矿山地质环境 恢复治理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指导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

    4. 拟定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村庄规划、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等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重大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拟定全县基础测绘规划、计划的编制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基础测绘等重大测绘项目。建立和管理测绘基准、测绘系统。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和卫星遥感。拟定测绘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信用,管理测绘资质资格,负责测量标志保护。拟定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负责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负责全县航空航天遥感影像数据统一获取、处理、提供。承担全县地理空间数据的汇集、共享工作,负责自然资源数据集中统一管理和信息化建设。负责指导城乡规划信息化建设和规划展示工作,负责本县规划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负责县城市规划区内各项建筑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和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和审批。负责办理建筑工程项目工程规划许可手续。负责建筑工程项目放线、验线和规划核实工作。负责建筑工程项目批后违法规划技术鉴定工作。参与相关规划的编制与审查。参与建筑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牵头组织编制自然资源和规划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与形势分析。协调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牵头组织县土地管理委员会、县城乡规划委员会技术审查和资料准备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和专业统计归口管理工作。负责县土地管理委员会、县城乡规划委员会日常工作。统筹规划研究技术工作。负责对城乡规划技术指标进行宏观控制,研究、牵头协调和组织拟定城乡规划管理技术标准和规定,负责全县城乡规划设计工作和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工作,指导城市规划专业执业资格管理。

    5.拟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承担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负责由县级承担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指导监督不动产登记信息的保护和利用。

    6.拟定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负责全县土地开垦利用工作。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工作。

    7.负责本县范围内不动产登记的受理、审核、登簿和缮证等不动产登记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事项的公示。负责会审不动产登记的重大疑难事项。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库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不动产档案信息的收集整理、归档等档案信息管理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整合、统计分析、监测利用、汇交共享和不动产登记资料社会查询服务等工作。负责不动产权权籍管理和因不动产登记引起的不动产权属争议、纠纷调处工作。负责房产交易备案服务和不动产测绘工作。负责不动产测绘成果的转化和利用,开展不动产测绘技术咨询和服务,协调处理不动产测绘纠纷。

    8.拟定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提出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和组织实施。组织拟定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负责县本级重点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工作。拟定开展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需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批准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呈报工作。承办县本级新增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查、汇总、资料组卷上报工作。承办全县涉农用地的集体建设用地和临时用地许可、涉农用地的农村居民建房审批等工作。负责县本级权限内行政许可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审核、审批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工作。负责协调行政许可事项的调研论证。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完善行政许可事项管理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本部门组织或参与其他部门组织的并联审批,并按权限签署审查意见。负责本部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人员的动态管理。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拟定全县自然资源督察相关政策和工作规则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落实全县自然资源督察相关政策和制度,指导和协调重大及跨区域督查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内设机构7个:办公室、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确权登记股、国土空间规划股、耕地保护监督股、行政审批和法规股、自然资源管制利用股、矿产资源保护监督股。

  • 杨理雄

    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

    主持全局全盘工作。负责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作;联系双江镇自然资源所、万佛山镇自然资源所。

  • 肖绍杰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工作分工

    分管党群、党建、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会、国土空间规划、建设工程规划、用地报批、批后监管、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服务、地产、土地收购储备工作;分管空间规划股、自然资源管制利用股、自然资源规划中心、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联系播阳镇自然资源所、大高坪乡自然资源所、陇城镇自然资源所。

  • 石全寿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分管纪检监察、退休干部、人事、财务、信息中心、政务公开、保密、耕地保护、增减挂钩、补充耕地开发项目、田长制、乡村振兴、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地质勘查修复、生态环保、河长制、林长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招商引资工作、办公室、后勤(接待、车辆、基础设施建设、资产)、信访、扫黑除恶、平安创建(社会管理安全与禁毒、无邪创建、维稳)、教育督导、计生、妇联、宣传、统战、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关心下一代、民兵预备役(退役军人、国防动员)、共青团、创建(创文、创卫)工作、统计、公共机构节能;分管办公室、耕地保护监督股、矿产资源保护监督股;联系县溪镇自然资源所、菁芜洲镇自然资源所、坪坦乡自然资源所。

  • 周振宇

    副局长

    工作分工

    分管法规、依法行政、测绘、不动产登记、农村房地一体确权颁证工作、优化营商环境、行政审批、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登记、乡镇资源所管理工作;分管行政审批和法规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确权登记股、不动产登记中心、测绘队;联系独坡镇自然资源所、牙屯堡镇自然资源所、溪口镇自然资源所。

    局办公室

    负责人:陆奇成

    电话:0745-8622018

    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新 闻宣传工作,负责起草重要文稿。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信息技术的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承担信息数据安全管理与实施,指导信息化技术体系建设。负责机关档案管理。承担机关和直属二级机构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和规划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办公地址:通道侗族自治县双江镇友谊街;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下午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行政审批和法规股

    负责人:欧阳安洛 

    电话:0745-86202

    职责:拟定县自然资源督察相关政策和工作规则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落实全县自然资源督察相关政策和制度,指导和协调重大及跨区域督查工作。承担对县政府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有关专项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起草工作。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用地批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工作。归口管理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做好局领导接待上访群众的组织服务工作。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局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并督促检查信访事项领导批示件的落实情况。综合反映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和问题,提供信访信息。负责维护稳定工作。

    办公地址:通道侗族自治县双江镇友谊街;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下午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自然资源管制利用股

    负责人:何先凯  

    电话:0745-8629019

    职责:拟定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并监督实施。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拟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拟订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自然资源出让方案并予实施,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土地利用率监管工作。负责国有土地划拨转出让相关工作。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定相关考核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县直机关和中央在通单位、县属企事业单位使用土地的资产处置。

    办公地址:通道侗族自治县双江镇友谊街;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下午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空间规划股

    负责人:袁雄  

    电话:0745-8628275

    职责:拟定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村庄规划、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等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重大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拟定全县基础测绘规划、计划的编制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基础测绘等重大测绘项目。建立和管理测绘基准、测绘系统。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和卫星遥感。拟定测绘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信用,管理测绘资质资格,负责测量标志保护。拟定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负责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负责全县航空航天遥感影像数据统一获取、处理、提供。承担全县地理空间数据的汇集、共享工作,负责自然资源数据集中统一管理和信息化建设。负责指导城乡规划信息化建设和规划展示工作,负责本县规划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负责县城市规划区内各项建筑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和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和审批。负责办理建筑工程项目工程规划许可手续。负责建筑工程项目放线、验线和规划核实工作。负责建筑工程项目批后违法规划技术鉴定工作。参与相关规划的编制与审查。参与建筑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牵头组织编制自然资源和规划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与形势分析。协调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牵头组织县土地管理委员会、县城乡规划委员会技术审查和资料准备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和专业统计归口管理工作。负责县土地管理委员会、县城乡规划委员会日常工作。统筹规划研究技术工作。负责对城乡规划技术指标进行宏观控制,研究、牵头协调和组织拟定城乡规划管理技术标准和规定,负责全县城乡规划设计工作和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工作,指导城市规划专业执业资格管理。

    办公地址:通道侗族自治县双江镇友谊街;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下午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确权登记股

    负责人:吴新海 

     电话:0745-8621533

    职责:依照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水、森林、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拟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承担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负责由县级承担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指导监督不动产登记信息的保护和利用。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下午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通道侗族自治县双江镇友谊街

    耕地保护监督股

    负责人:杨树没  

    电话:0745-8622987

    职责:拟定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负责全县土地开垦利用工作。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工作。

    办公地址:通道侗族自治县双江镇友谊街;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下午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矿产资源保护监督股

    负责人:陆毅  

    电话:0745-8621065

    职责:拟订矿业权管理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矿业权出让及审批登记,统计分析并指导全县采矿权审批登记,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拟订矿产资源战略、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及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检测预警体系。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

    办公地址:通道侗族自治县双江镇友谊街;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下午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不动产登记中心

    负责人:李万千  

    电话:13874558147

    职责:负责本县范围内不动产登记的受理、审核、登簿和缮证等不动产登记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事项的公示。负责会审不动产登记的重大疑难事项。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库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不动产档案信息的收集整理、归档等档案信息管理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整合、统计分析、监测利用、汇交共享和不动产登记资料社会查询服务等工作。负责不动产权权籍管理和因不动产登记引起的不动产权属争议、纠纷调处工作。负责房产交易备案服务和不动产测绘工作。负责不动产测绘成果的转化和利用,开展不动产测绘技术资询和服务,协调处理不动产测绘纠纷。

    办公地址:通道县转兵中路萨岁广场东侧政务中心大厅B区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负责人:陆兴顶  

    电话:0745-8627601

    职责: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为土地收购储备提供管理服务,编制年度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计划,依法采取收回、收购以及征收等方式取得土地,组织前期开发、储存以备供应。

    办公地点:通道侗族自治县双江镇友谊街。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下午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自然资源规划中心

    负责人:杨杰  

    电话:0745-8628257

    职责:拟定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提出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和组织实施。组织拟定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负责县本级重点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工作。拟定开展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需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批准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呈报工作。承办县本级新增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查、汇总、资料组卷上报工作。承办全县涉农用地的集体建设用地和临时用地许可、涉农用地的农村居民建房审批等工作。负责县本级权限内行政许可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审核、审批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工作。负责协调行政许可事项的调研论证。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完善行政许可事项管理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本部门组织或参与其他部门组织的并联审批,并按权限签署审查意见。负责本部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人员的动态管理。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拟定全县自然资源督察相关政策和工作规则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落实全县自然资源督察相关政策和制度,指导和协调重大及跨区域督查工作。

    办公地址:通道侗族自治县双江镇友谊街;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下午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