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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负责人:龙明才
    • 电话:0745-8623511
    • 机构地址:通道侗族自治县双江镇长征南路22号
    •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单位简介及机构设置

    一、通道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简介

    通道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3月20日正式挂牌成立,在保留原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职责的基础上,整合了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职责,以及县经信科技和商务粮食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知识产权管理职责。

    该局现有在职干部职工92人。下设1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股、信用监督管理股、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督管理股(加挂知识产权股牌子)、食品生产和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加挂食品安全协调股牌子)、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计量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投诉举报办公室)、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股、科技和财务股、人事股、行政审批服务股(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办公室)、标准质量监督管理股。下设副科级执法机构1个,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设6个直属事业机构:举报投诉中心、食品药品安全技术评审中心、检验检测所、信息中心、消费者委员会、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中心。设立派出机构10个,除大高坪乡未设,其它乡镇均设市场监督管理所。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拟订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制度措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根据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的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承担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推进质量强县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全县监督抽查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监督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负责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指导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全县认证认可工作。

    (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六)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配合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制定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政策和措施。负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有关事宜。

    (十七)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落实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相关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和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十八)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按权限负责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管理,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指导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和无形资产评估,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十九)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十)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相关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十一)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二十二)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药品零售许可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及化妆品经营备案。

    (二十三)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二十四)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落实检查制度,依法查处药品零售、使用环节及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

    (二十五)负责职责范围内食品药品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二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职责分工

    1、与县公安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县公安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2、与县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1)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管局监督管理。

    (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3、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

    4、与县林业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县林业局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负责食用林产品(含干果,下同)的生产、初级加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食用林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两部门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管理合力。

    5、与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有关职责界定

    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科学规划食品摊点定点及摊位设置管理,开展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无证商贩、场外(店外)无证饮食摊点、占道经营、经营食品(含农副产品类食品)摊点等违反城市管理规定行为的整治、查处、取缔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定点设置食品经营摊点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四、工作指南

    单位地址:通道侗族自治县双江镇长征南路22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 龙明才

    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

    主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工作。负责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政策法规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股、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禁毒等方面的工作。联系菁芜洲市场监管所。

  • 杨正侣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负责特种设备监察、安全生产、消防、应急管理、环境污染防治、标准认证、质量强县、产品(含商品)质量安全监管、计量、检验检测、组织人事、乡村振兴、老干、未成年人保护、电子商务监管、广告管理、知识产权、工会、青年、妇女儿童方面的工作。 分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标准质量监督管理股、计量管理股、市场监督检验检测所、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督管理股和知识产权股。联系万佛山市场监管所。

  • 潘启鹏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负责无证无照清理、市场主体和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监管、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登记注册、消费者权益保护(投诉举报)、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非法集资、河长制、创文创卫、民族团结进步、信息化建设、党的建设、非公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统战、党管武装、信访方面的工作。 分管信用监督管理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市场监管事务中心和信息中心。联系非公综合党委、双江市场监管所。

  • 胡敏艳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负责财务、档案、保密、深化改革、绩效考核、卫生健康、机关日常管理、后勤保障、新闻宣传、统计、政务公开、平安建设、扫黑除恶、食品安全协调、食品应急管理、食品生产、流通、冷链食品监管、餐饮服务方面的工作。 分管财务工作,办公室、食品生产和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药品安全技术评审中心和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联系县溪市场监管所。

    办公室

    负责人 陈琳莉 电话 (0745)8623511,15111515912

    办公室主要职能

    承担综合协调和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双拥、档案、统计、信息、接待、信访、督查督办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政务公开、内部绩效考核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承担机关后勤服务及保障工作;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负责拟订实施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提出质量基础设施科技需求,组织实施相关科研攻关、技术引进和成果应用;承担机关、直属单位、派出机构预决算、财务审计、国有资产、基本建设和各类资金、专用基金及制装管理、装备采购工作。承担机关、直属机构、派出机构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和教育工作。指导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规范性建设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政策法规股

    负责人 向明 电话 (0745)8623511,18390390069

    政策法规股主要职能

    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承担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信用监督管理股

    负责人 杨友祥 电话 (0745)8625227,18797628062

    信用监督管理股主要职能

    拟订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工作。负责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企业的年报信息、公示信息及相关登记信息的监督管理。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

    负责人 杨敏 电话 (0745)8623511,15207455826

    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主要职能

    拟订全县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的制度措施。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县范围内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受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委托开展有关反垄断调查工作。承担全县公平竞争审查有关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烟草市场的监督管理。

    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督管理股(加挂知识产权股牌子)

    负责人 李万军 电话 (0745)8623511,13973074999

    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督管理股(加挂知识产权股牌子)主要职能

    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承担网络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合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和市场专项治理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广告监督管理活动和广告监测工作。依法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制作、发布单位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按权限负责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监督管理和专用权保护工作。指导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申请注册和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规范知识产权交易。指导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承担专利代理执业监督工作。促进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指导、承担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纠纷调处和维权援助。负责网络市场、知识产权、广告、合同等行政执法工作,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食品生产和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加挂食品安全协调股牌子)

    负责人 杨新 电话 (0745)8623511,15096278150

    食品生产和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加挂食品安全协调股牌子)主要职能

    分析掌握生产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含特殊食品)生产、销售监督管理、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含制售分离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经营者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工作。组织实施生产经营食品的日常监管。组织实施小作坊、小摊贩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组织实施问题食品召回制度。受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委托开展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有关工作。负责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食盐专营管理工作。组织查处食品、食盐安全违法行为。参与相关食品安全事故调查。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承担全县食品安全统计工作分析预测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全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负责承担食品安全监管有关部门和乡镇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

    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负责人 杨进军 电话 (0745)8622762,15807423775

    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主要职能

    分析掌握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餐饮食品安全服务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工作。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指导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参与相关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指导对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实施问题食品召回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负责人 李荣 电话 (0745)8623511,13974564900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主要职能

    监督管理特种设备的安全和节能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制定全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协调、指导全县特种设备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

    计量管理股

    负责人 陈映儒 电话 (0745)8623511,13974529788

    计量管理股主要职能

    承担全县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组织制定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依法查处计量违法行为。

    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投诉举报办公室)

    负责人 石光青 电话 (0745)8629164,13974507785

    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投诉举报办公室)主要职能

    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消费环境建设。开展服务领域消费维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承担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工作,调解消费争议。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承担突发性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调度、协调和处置等工作。

    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股

    负责人 陈玲玲 电话 (0745)8623505,13974531900

    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股主要职能

    依法组织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及分类管理制度。依法承担权限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实施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管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依职权开展医疗器械第三方平台网络交易服务有关监督检查。配合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化妆品备案工作。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参与相关药品安全、医疗器械安全事故调查,组织开展药品零售、使用环节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行为。受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委托开展有关工作。承担职权范围内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依职权组织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等职责。

    行政审批服务股(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人 吴艳 电话 (0745)8624489,18174241707

    行政审批服务股(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能

    拟订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规定范围内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承担县本级和指导全县登记注册电子化工作。依法实施权限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行政许可和行政事项备案工作;协调相关股所实施行政许可的现场核查工作。负责动产抵押登记工作;指导基层所依法实施权限内行政许可工作;协助做好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公开工作;协助拟定有关行政许可规范性文件;配合县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标准质量监督管理股

    负责人 吴子恒 电话 (0745)8623511,15096240058

    标准质量监督管理股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质量振兴、品牌发展战略的政策措施开展品牌培育创建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激励制度、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质量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产品质量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和棉花等纤维质量的监督管理;拟定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抽查目录并组织实施开展抽查检验工作。落实国家、省、市检验检测行业发展规划,规划指导全县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发展;组织实施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监督管理,承担机动车安全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和自愿性认证活动的开展。组织实施标准化工作,负责标准化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工作;承担标准化项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承担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管理工作; 管理商品条码工作。查处产品(商品)质量、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标准化有关违法行为。

    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负责人 蒋炜 电话 (0745)8622400,18797628004

    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职能

    (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二)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名义集中行使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物价、商标、专利、商务、盐业的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依法查处和纠正相关违法违规案件和行为。药品、疫苗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按中央有关要求施行。

    (三)负责依权限制订市场监管、食品及食品添加剂、药品(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知识产权(含商标、专利、地理标志,下同)、广告等领域的执法制度、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依法查处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环节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食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受理处置投诉举报。

    (五)负责依法查处违规直销、虚假违法广告、无照经营、拍卖违法行为、违反市场主体登记事项等违法行为;负责查处烟草市场违法行为;受委托协助调查市场交易中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和违法经营者集中方面的垄断行为;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查处网络交易中的违法行为;组织实施价格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六)负责依法打击传销,协调有关方面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

    (七)负责依法查处商品现货市场交易活动、零售商促销、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成品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商业特许经营、汽车销售、再生资源回收、报废汽车回收、洗染、美容美发、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家政服务业、家电维修业、对外劳务合作、加工贸易核销等领域违法行为。

    (八)负责组织查处辖区内跨区域案件和大案要案。监督指导辖区内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市场监管执法工作。

    (九)负责指导和协调乡镇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查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

    (十)负责查处投诉举报、其他部门移送、上级交办等违法案件;根据上级布置的专项执法检查方案,负责实施专项执法检查;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做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等相关环节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完成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国家以及市级抽检工作任务,负责组织实施全县药品日常监督抽检工作。

    (十一)承担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完成县市场监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制定县、乡(镇)两级行政执法事权详细清单,依照制定的行政执法事权清单负责辖区内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2.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负责城区内的市场监管执法工作;负责市场监管部门实施许可事项市场主体的执法工作;负责指导乡镇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办理;负责辖区内专业执法工作;负责查处大案要案和跨乡镇区域的案件及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案件。

    3.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主要负责本辖区内日常巡查、综合检查、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办理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各乡镇有关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职能职责按有关规定下放或委托的执法事项清单开展执法工作,接受县级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县市场监督检验检测所

    负责人 杨冬梅 电话 (0745)8623511,15974005929

    县市场监督检验检测所主要职能

    负责对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计量检定、校准、测试及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按照上级统一规划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执行计量器具强制检定、非强制检定仲裁检定等检定任务;开展计量校准和计量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