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通道侗族自治县水利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主管全县水利工作,正科级。
二、主要职能职责:
(一) 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规划、县确定的重要溪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 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
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全县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 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
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管实施,组织编制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 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溪河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溪河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溪河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等工作。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七) 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和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八) 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士保持监奋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 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中小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和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 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大中型水库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协调推动水库移民对口支援等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县、乡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
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小水电站安全生产除外),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监管。
(十二)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
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重要溪河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三) 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申报资料初审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服务工作,并派员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牵头协调需送其他股室审核,或需经现场勘查、专家论证、集体研究的行政审批事项,督促相关股室在承诺期限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承办本部门组织或参与其他部门组织的并联审批,并按权限签署审查意见;负责本部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人员的动态管理;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
(十四) 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拟定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标准、规程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十五)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 职能转变。县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
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股)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对各股室以及下属单位工作进行综合协调;负责宣传、文秘、保密、内务、档案、综治、信访、会务、消防、机关房产、政务公开、卫生健康和接待等工作;组织办理县人大、县政协有关建议、意见和提案;负责行业普法教育工作。承担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及国有电站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劳动工资,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水利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和专项检查,承担局机关并指导下属单位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以及国有资产监管和水利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及国有电站的干部培训、专业技术干部职务评聘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等有关工作;负责全县水利行业职工培训、有关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
单位的年度考评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参与组织提出县级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绩效评价,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建议。负责起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拟订水利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申报资料初审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服务工作,并派员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
(二)水资源与政策法规股
组织开展全县水资源评价有关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预警工作,负责
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组织实施全县流域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负责全县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负责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和全县水权制度建设。负责全县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全县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负责编制并实施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配合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和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承担全县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负贵全县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负责审批取水户的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依法对水事活动进行监
察检查,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对违反水法规的行为作出裁决、行政处罚决定或采取其它行政处置措施;负责全县取水许可制度的具体实施,审批、发放和审验取水许可证;负责征收和参与征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水利行政性收费,组织受委托的事业性收费:参与并归口协调水事纠纷;承办行政复议、应诉、理赔等工作的具体事务;配合公安、司法机关查处水利治安和刑事案件;指导、监督乡镇水政监察员的工作。联系水库移民事务工作。
(三)水利规划与科技股
拟订水利战略规划,组织编制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组织审核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组织实施县级水利建设投资计划,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库、泵站、堤防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指导重要病险水库、重要堤防的除险加固。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水利建设县级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县级信用体系建设。对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评标、议标、招标活动进行监督,受理管理权限范围内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会同其它部门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水利统计工作。负责水利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水利科技评估、科技奖励技术引进、科技推广、科技交流及科普工作。组织指导水利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负责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水利信息化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四)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股
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及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督管理和监测评价。组织拟订全县水土保持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全县及重点区域水生保持规划,负责规划实施的考核评估。负责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和信息化应用工作,负责全县水土保持监测网络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全县水土流失调查、动态监测、预报并公告。负责全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检查及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核查。负责全县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和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负责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
四、直属事业机构:
(一)县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
为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应用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为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渠水及其五大支流,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水抗御旱灾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编制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承担重要江河、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水抗御旱灾和应急水量实时调度的事务性工作;承担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的事务性工作。参与水旱灾害值班、会商工作;提出水旱灾害防御和水利工程水毁修复相关经费建议;承担水情旱情综合分析工作,协助开展水旱灾害防御预警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防旱抗旱的建设支持服务工作;开展山洪灾害日常防治事务性工作。开展水旱灾害防御基础技术研究及相关项目建设,协助推广水旱灾害防御新技术、新措施和先进经验。负责全县水利信息化基础设施、数据资源和应用平台的建设、运行维护和安全保障等工作。为县水利局电子政务、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舆情监测及应对等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协助制订水利工程调度管理制度、承担上型水库调度规程制定等事务性工作并组织实施。承担县水利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县水利建设管理中心
负责全县水利工程开工审查和竣工验收、决算等工作,组织实施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域治理、农村饮水安全城市防洪、基本农田水利设施等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负责全县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概预算、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等工作,负责报送水利专项报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全县水利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评标、议标等工作。
(三)水电及农村电气化站
负责水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水利行业的水电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农村水电电气化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增效扩容及小水电代燃料工作,负责报送水电报表。
(四)水利水电质量监督站
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工作,制定质量监督工作方案,检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包括施工各方的资质、上岗人员的资格检查,参加受监督工程的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提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参与工程质量的争端和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处理;检查建设工程实体质量,对预制建筑构件和商晶混凝土的质量进行监督,对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评标、议标、招标活动进行监督,受理管理权限范围内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会同其它部门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完成县政府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其他事项。
(五)县河长制事务中心
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溪河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溪河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等工作。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核查、审批工作,组织指导编制河道治理和综合开发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联系水旱灾害防御事务工作。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负责绩效考核、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办公室、行政审批、人事、财务、后勤接待、保密和档案管理、水资源管理、政策法规、水行政执法、水土保持、河长制、河道管理、依法治县、深化改革、平安建设、党建、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生态环境、国防动员、人民防空、政务服务、营商环境、招商引资、水利文旅、科技、信访、统战、民族宗教、创文巩卫、卫生健康、党管武装、退役军人事务、公共机构节能、老干、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等工作。联系县库区移民事务中心。 分管办公室(行政审批股)、水资源管理与政策法规股、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股、河长制事务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水利规划计划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水旱灾害防御及水工程运行管理、以电代燃料、扩容增效、绿色小水电建设、固定资产投资、争资争项、应急管理、财源建设、灌区建设及水价改革、水利科教、水利统计、水利重点项目、为民办实事、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障粮食安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医保基金征管)、安全生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等工作。 分管水利规划与科技股、水利建设管理中心、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水电及农村电气化站、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
联系方式:13787520998
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对各股室以及下属单位工作进行综合协调;负责宣传、文秘、保密、内务、档案、综治、信访、会务、消防、机关房产、政务公开、卫生健康和接待等工作;组织办理县人大、县政协有关建议、意见和提案;负责行业普法教育工作。承担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及国有电站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劳动工资,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水利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和专项检查,承担局机关并指导下属单位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以及国有资产监管和水利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及国有电站的干部培训、专业技术干部职务评聘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等有关工作;负责全县水利行业职工培训、有关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
单位的年度考评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参与组织提出县级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绩效评价,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建议。负责起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拟订水利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申报资料初审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服务工作,并派员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
地址:通道县双江镇城西街24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下午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
负责人:林俊屹
联系方式:13657453587
职责:拟订水利战略规划,组织编制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组织审核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组织实施县级水利建设投资计划,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库、泵站、堤防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指导重要病险水库、重要堤防的除险加固。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水利建设县级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县级信用体系建设。对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评标、议标、招标活动进行监督,受理管理权限范围内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会同其它部门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水利统计工作。负责水利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水利科技评估、科技奖励技术引进、科技推广、科技交流及科普工作。组织指导水利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负责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水利信息化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地址:通道县双江镇城西街24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下午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
负责人:陈伟
联系方式:15115114332
组织开展全县水资源评价有关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预警工作,负责
地址:通道县双江镇城西街24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下午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
负责人:金乔华
联系方式:13874496264
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及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督管理和监测评价。组织拟订全县水土保持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全县及重点区域水生保持规划,负责规划实施的考核评估。负责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和信息化应用工作,负责全县水土保持监测网络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全县水土流失调查、动态监测、预报并公告。负责全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检查及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核查。负责全县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和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负责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
地址:通道县双江镇城西街24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下午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