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陇城镇简介
陇城镇地处通道侗族自治县南部,东、南与广西龙胜各族自治县接壤,西边毗邻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距离县城18公里。镇内交通网络纵横交错,形成了两横两纵的“井”字形格局:包茂高速与209国道纵贯南北;县道陇城至坪坦公路、省际公路陇城至广西西腰公路横贯东西,是内陆地区通往沿海发达地区的重要交通要道与关键枢纽,素有湘、桂、黔“金三角”的美誉。历经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并镇合村后,今镇域面积达154.01平方公里。全镇下辖15个村、1个社区居委会,共165个村民小组,5367户,总人口2.05万人。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在社会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下,我镇各项事业发展取得长足进展。2016-2020年获湖南省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2017-2021年连续五年获全县“平安乡镇”“平安单位”称号;2018、2019、2021年获全县平安建设工作模范单位;2019年获市级“文明单位”称号、全县信访工作责任目标管理先进单位;2020年获市级平安创建先进单位、市级安全生产优秀乡镇称号;2021年获县级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优秀单位。
二、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陇城镇党委是党的基层组织,领导本辖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陇城镇人民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政府管理和服务职能。
根据本镇实际,陇城镇依法设置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4个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0745-8495357)
其主要职责:
1. 主要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依法行政、综合协调、文电会务、督查考核、文秘信息、保密档案、信息安全及机关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2. 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
3. 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等工作,协助管理派出机构人员;
4. 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村镇建设和管理、林业等方面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5.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民政、社会工作、基层政权建设、社会救助、儿童福利和养老服务、慈善、革命老区工作;
6. 负责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教育、卫生健康、民族宗教、退役军人、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公共服务等事务的管理工作;
7. 负责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管理、优化营商环境、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管理、电子政务、大数据管理、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
8. 负责协调职业技能培训和劳务输出、社会保障服务等工作;
9. 督促落实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等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
其主要职责:
1. 主要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宣传思想、意识形态、文明创建、统一战线工作;
2. 组织协调辖区内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3. 负责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
4. 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以及老龄老干、关心下一代工作;
5. 负责基层党的代表大会和选举党代表以及党代表日常管理服务有关工作;
6. 负责村干部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指导村(社区)开展“两委”换届选举等工作。
(三)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其主要职责:
1. 主要负责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网格管理、群众工作和应急管理工作;
2. 承担人民来信来访、综治维稳、司法、人民调解、治安联防等工作;
3. 协调政法综治、群防群治、劳动争议调解、安全文明创建等工作;
4. 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打非治违和禁毒工作;
5. 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如火灾、洪灾、旱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
6. 组织协调生态环境污染事故与生态破坏事件查处;
7. 组织做好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和反邪教等工作。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
其主要职责:
1. 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第一、二、三产业的指导、管理;
2. 负责招商引资、商贸流通、交通运输、科技科普、统计等工作;
3. 负责贯彻执行乡村振兴等方针、政策;
4. 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集体资产管理、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民减负监督管理、农村土地管理、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水源污染治理、农机监管等农业农村工作;
5. 负责村镇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等工作;
6. 监督、指导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工作;
7. 负责村容村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8. 负责协调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9.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生态环境保护、林政管理、水利移民、造林绿化、河长制、林长制、田长制、路长制等工作;
10. 承担市场监管有关方面的指导协调工作;
11. 指导农村专业合作社组织发展;
12. 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等职责。
(五)依法设置其他机构和组织
在乡镇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内,陇城镇依法依章程依规定设置人大、政协机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机构、人民武装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
三、直属事业单位及主要职责
根据工作职责,陇城镇设置4个事业中心,包括: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生态事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退役军人服务站,和1个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其主要职责:
1. 主要承担为农村农业发展、提高农民科技文化水平提供保障和服务等职责;
2. 负责农业、畜牧水产、动植物防疫、农机技术推广应用与指导,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农村经营管理服务;
3. 承担辖区水利基本建设规划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相关服务性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水利设施防洪保安、开发利用、防汛抗旱、移民开发的事务性工作;
4. 负责乡村振兴的事务性工作。
(二)生态事务中心
其主要职责:
1. 负责宣传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 负责生态文明建设,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攻坚、各类环境资源综合保护及规划利用等工作;
3. 负责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分类处理、畜牧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工作;
4. 负责保护森林资源,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加强林区生态建设、森林防火与病虫害防治;
5. 负责河道管理、流域环境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
6. 负责做好辖区生态环境污染的监督检查、调查处理的配合协调等相关工作;
7. 负责各类自然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等工作;
8. 负责自然资源、土地征收、林业规划、村镇建设、农村建房、项目建设、拆迁安置、危房改造、拆违控违等事务性工作;
9. 负责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10. 负责土地资源调查、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登记、土地统计、档案管理、土地证书核发和土地动态监测管理工作;
11. 负责农村居民住宅用地以及居委会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核报批及供地等有关工作;
12. 负责协助上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开展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工作;
13. 承担重点工程项目等建设领域的协调服务工作。
(三)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其主要职责:
1. 负责民政、卫生健康、劳动就业、残疾人事业和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保障相关事务性工作;
2. 负责社会治理信息采集、平安创建、矛盾调处、联防联治、服务群众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
3. 负责文化旅游广电、文艺演出、文化市场、科技、教育、体育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
4. 负责交通运输、生态环保、规划建设、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
5. 负责“四办”及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生态事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相关派出(驻)机构人员入驻便民服务大厅,集中开展便民服务(乡镇本级及县级部门下放或委托的相关政务服务工作)和网格化综合管理的事务性、辅助性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日常管理、督查考核等工作;
6. 协调优化营商环境事务,集中受理和办理(代办)与群众、企业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审批)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及“12345市民服务热线”事项;
7. 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管用,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
8. 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政务服务公开工作;
9. 加强乡镇便民服务大厅及网上服务平台建设,指导辖区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建设,充分发挥综合便民服务作用;
10. 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指导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的建设和文明实践活动开展,组织志愿服务队伍举办理论宣讲、文化服务、科学普及、卫生环保等文明实践活动。
(四)退役军人服务站
其主要职责:
1. 负责退役军人基础数据采集、创业就业、申诉维权、信息宣传等事务性工作,协调好退役军人社会保障等工作;
2. 负责征兵工作和预备役士兵,预备役军官登记统计工作;
3. 负责民兵组织建设、政治建设、军事训练和武装装备管理;
4. 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国防动员教育,做好退伍军人的安置和烈军属的优抚工作。
(五)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其主要职责:
1. 主要负责本辖区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
2.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有关县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3. 同时作为综合执法平台,统一协调辖区内派出(驻)机构的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
4. 负责辖区内卫生健康、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宗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村镇管理、应急管理(含安全生产、消防、森林防火等)、市场秩序、农业、河长制、路长制、林长制、田长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
四、主要办事流程
(一)劳动保障
1. 办理用工申报程序
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到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申领“用工申报表”、“流动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一式三份)”→送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办理。
2. 外出务工办理程序
村(居)委会出具外出务工证明→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加注意见→镇计生办和县计生局出具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县公安局出具特区边境证明→县人社局办理。
3. 办理失业证程序
出示村(居)委会证明→出示户口本→两张免冠一寸相片。
4. 劳务纠纷调解
案件受理→汇报→双方当事人现场调解→调解不成上交县劳动仲裁部门→上交法院。
(二)民政办
1. 最低保障
本人申请→村委会调查→本人填写最低生活保障“审批表”→村委会审查张榜公布→镇政府审核并张榜公布→县民政局审批并确定享受金额→镇民政办张榜公布→镇民政办发放低保领取证和保障金→本人凭证签字领款。
2. 农村五保
本人申请→村委会召开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上报镇人民政府→镇民政办入户调查→上报县民政局→审核→最终确定五保对象。
3. 优抚社救双定
优抚“双定”,分季度发放,一年内结清。享受“双定”补助的对象,按时凭证件到镇民政办签字领款。
4. 残疾证
本人书面申请→村民委员会签出意见→镇人民政府签具意见,残疾不明显的,还要出具县人民医院检查鉴定→县民政局残联办公室核实发证。
5. 临时救灾款物发放
本人申请→村委会召开代表会议确定拟救济对象名单→张榜公示→上报镇民政办→由受灾户本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及困难申请到镇民政办领取。
(三)财政所
家电下乡、摩托车补贴资金办理程序:
产品标识卡、编号、发票、户口簿、身份证、直补存折、行驶证、机动车等证书、复印件到镇财政所申报→汇入农户存折。
(四)卫健服务
1.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程序:
村委会婚育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相片→镇计生办办理新的婚育证明。
2. 一、二孩生育证办理程序:
夫妻凭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领取生育申请→村(居)委会意见→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证件照→镇计生办检查办理。
(五)司法所
调解民事纠纷程序:
1. 个人申请→受理→调查→调解→达成协议→回访→装卷存档结案。
2. 个人申请→受理→调查→调解→达不成协议,调解结果→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六)应急办
烟花爆竹办证程序:
个人申请→应急办现场勘查→填写申请表→报局审批→交风险抵押金→领取烟花爆竹安全经营许可证。
(七)林业站
采伐证办理程序:
个人申报→填写申请表→单位审批→交费→领取采伐许可证→伐后验收。
(八)生态事务中心
农村村民建设用地审批流程:
用地申请→村委会签署意见→镇国土工作人员现场勘探及测绘图→符合批准条件—填写呈报表—村民及村委会意见—镇国土工作所呈报—镇人民政府审核—县国土资源局服务大厅收件—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县人民政府审批—县国土资源局服务大厅发件。
党委书记
主持全盘工作。(联系马田村)
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主管财政、民政、审计工作。(联系洞雷村)
党委副书记(挂职)
分管党政办、保密、绩效考核、深化改革、政务服务、创文巩卫、统计、 机关后勤工作。(联系老寨村)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主持镇人大工作,分管政法、信访、维稳、社会事务、关心下一代、 老干、科协、社科联、工会工作。(联系马田村)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政法委员
分管武装、退役军人事务、林业、市场监管、金融、商科工信(招商)、 环保工作。(联系洞雷村、坪阳村)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分管宣传、统战、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 综合执法、消防、交通顽瘴痼疾整治、交通运输(公路) 城镇管理(城乡环卫一体化)、工商联工作(联系红星村、新寨村)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
分管基层党建、组织人事、政协、共青团工作、文旅广体、 村集体经济,协管绩效考核工作。(联系东江村、恩科村)
党委委员、副镇长
分管乡村振兴、易地扶贫搬迁、财务、卫生健康、民政、残联、教育、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发改(优化营商环境、人防)工作。 (联系远冲村、五龙社区)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分管纪检监察工作。(联系张里村、甘溪村)
副镇长
分管农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妇联、水利、经管、农机、 畜牧水产工作。(联系安乡村、西壁村)
副镇长
分管自然资源、住建、宅改工作,联系风电开发、 矿产开发等重点项目。(联系陇城村、路塘村)
负责人:陆玟周
电话:0745-8495357
职责:主要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依法行政、综合协调、文电会务、督查考核、文秘信息、保密档案、信息安全及机关行政后勤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等工作,协助管理派出机构人员;督促落实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等工作。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 3:00-6:00(夏季)
地点:陇城镇人民政府老办公楼101办公室
负责人:杨岚凌
电话:0745-8495357
职责:主要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宣传思想、意识形态、文明创建、统一战线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以及老龄老干、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基层党的代表大会和选举党代表以及党代表日常管理服务有关工作;负责村干部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指导村(社区)开展“两委”换届选举等工作。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 3:00-6:00(夏季)
地点:陇城镇人民政府新大楼103办公室
负责人:段裁钊
电话:0745-8495357
职责:主要负责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网格管理、群众工作和应急管理工作;承担人民来信来访、综治维稳、司法、人民调解、治安联防等工作;协调政法综治、群防群治、劳动争议调解、安全文明创建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打非治违和禁毒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如火灾、洪灾、旱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组织协调生态环境污染事故与生态破坏事件查处;组织做好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和反邪教等工作。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 3:00-6:00(夏季)
地点:陇城镇人民政府老办公楼104办公室
负责人:杨浪群
电话:0745-8495357
职责: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第一、二、三产业的指导、管理;负责贯彻执行乡村振兴等方针、政策;负责集体资产管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民减负监督管理、农村土地管理、农业水源污染治理、农机监管等农业农村工作;监督、指导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工作;负责村容村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负责协调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承担市场监管有关方面的指导协调工作;指导农村专业合作社组织发展;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 3:00-6:00(夏季)
地点:陇城镇人民政府新大楼102办公室
负责人:朱桂萍
电话:0745-8495357
职责:主要承担为农村农业发展、提高农民科技文化水平提供保障和服务等职责;负责农业、畜牧水产、动植物防疫、农机技术推广应用与指导,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农村经营管理服务;承担辖区水利基本建设规划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相关服务性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水利设施防洪保安、开发利用、防汛抗旱、移民开发的事务性工作;负责乡村振兴的事务性工作。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 3:00-6:00(夏季)
地点:陇城镇人民政府文化楼101办公室
负责人:吴鲁岳
电话:0745-8495357
职责:负责宣传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生态文明建设,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攻坚、各类环境资源综合保护及规划利用等工作;负责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分类处理、畜牧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工作;负责保护森林资源,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加强林区生态建设、森林防火与病虫害防治;负责河道管理、流域环境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土地征收、林业规划、村镇建设、农村建房、项目建设、拆迁安置、危房改造、拆违控违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土地资源调查、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登记、土地统计、档案管理、土地证书核发和土地动态监测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居民住宅用地以及居委会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核报批及供地等有关工作;负责协助上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开展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工作;承担重点工程项目等建设领域的协调服务工作。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 3:00-6:00(夏季)
地点:陇城镇人民政府新大楼104办公室
负责人:欧春笔
电话:0745-8495357
职责:负责民政、卫生健康、劳动就业、残疾人事业和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保障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文化旅游广电、文艺演出、文化市场、科技、教育、体育、交通运输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四办”及事业单位、相关派出(驻)机构人员入驻便民服务大厅,集中开展便民服务和网格化综合管理的事务性;集中受理和办理(代办)与群众、企业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审批)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及“12345市民服务热线”事项;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管用,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加强乡镇便民服务大厅建设,指导辖区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建设;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指导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的建设和文明实践活动开展,组织志愿服务队伍举办理论宣讲、文化服务、科学普及、卫生环保等文明实践活动。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 3:00-6:00(夏季)
地点:陇城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大厅
负责人:杨建鹏
电话:0745-8495357
职责:负责退役军人基础数据采集、创业就业、申诉维权、信息宣传等事务性工作,协调好退役军人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征兵工作和预备役士兵,预备役军官登记统计工作;负责民兵组织建设、政治建设、军事训练和武装装备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国防动员教育,做好退伍军人的安置和烈军属的优抚工作。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 3:00-6:00(夏季)
地点:陇城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大厅
负责人:莫一杰
电话:0745-8495357
职责:主要负责本辖区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有关县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同时作为综合执法平台,统一协调辖区内派出(驻)机构的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负责辖区内卫生健康、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宗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村镇管理、应急管理(含安全生产、消防、森林防火等)、市场秩序、农业、河长制、路长制、林长制、田长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 3:00-6:00(夏季)
地点:陇城镇人民政府新大楼104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