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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负责人林世科
    • 电话0745-8446060
    • 机构地址牙屯堡镇人民政府
    •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镇情简介及机构设置

    一、牙屯堡镇简介

    牙屯堡镇位于通道县西部,南接广西三江县林溪镇,是湘、桂、黔三省区交界点轴之地,素有“三省雄关”之称。全镇总面积179.9平方公里,辖12个行政村和1个居委会,166个村民小组,总户数5456户,总人口21207人。境内保存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侗锦织造技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大戊梁歌会”,同时流传着“一副担架”的红色故事。

    近年来,牙屯堡镇党委紧扣县委“四县”建设发展战略,立足镇情实际,整合资源优势,在全县率先成立通坪—水团跨省联合党委、“连村联创”联合党委、驻广州流动党支部,打造万亩高标准油茶产业园、湖南省首批国储林建设试点乡镇,推出湘桂黔原生态大戊梁歌会、“戊梁飞歌·‘乡当怀味’——湘桂黔民俗文化周周乐”、牙屯堡镇村民运动会等民族文化体育活动,并创立牙屯堡镇第一届教育基金理事会和监督委员会,全镇各项事业蓬勃发展、人民生活蒸蒸日上,开创了牙屯堡镇高质量发展的全新篇章。

    二、基本信息

    办公地址:牙屯堡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745-8446060

    邮政编码:418503

    电子邮箱:tdytbzf@163.com

    三、内设机构及职能

    牙屯堡镇机关行政编制24名,领导职数为11名。根据本镇实际,牙屯堡镇机关内设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

    (一)党政办公室。主要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依法行政、综合协调、文电会务、督查考核、文秘信息、保密档案、统计、信息安全及机关行政后期管理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等工作,协调管理派出机构人员。督促落实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主要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宣传思想、意识形态、文明创建、统一战线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以及老龄老干、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基层党的代表大会和选举党代表以及党代表日常管理服务有关工作。负责村干部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指导村(社区)开展“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平安法治、维护社会稳定、网格管理、群众工作和应急管理工作;承担人民来信来访、综治维稳、司法、人民调解、治安联防等工作;协调政法综治、群防群治、安全文明创建等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打非治违、禁毒和反电诈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组织做好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和反邪教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的制订和落实第一、二、三产业的指导和管理;承担辖区内经济发展、重大项目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等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商贸物流、交通运输、科技科普等工作;负责贯彻执行乡村振兴等方针、政策;负责村集体资产管理、村集体经济发展、乡村振兴等工作;指导农村专业合作社组织发展;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直属事业机构

    牙屯堡镇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8个,下设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生态事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5个直属事业机构。

    (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农业农村发展、提高农民科技文化水平提供保障和服务。负责农业、畜牧水产、动物防疫、农机技术推广应用与指导,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农村经营管理服务;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民减负监督管理、农村土地管理、动植物疫病防控、农机监管等农业农村工作;承担辖区水利基本建设规划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相关服务性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水利设施防洪保安、开发利用、防汛抗旱、移民开发的事务性工作;负责保护森林资源,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加强林区生态建设、森林防火与病虫害防治。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生态环境事务中心。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指导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工作;负责村容镇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生态环境保护、林政管理、造林绿化、河长制等工作,组织协调生态环境污染事故与生态破坏事件查处。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负责民政、卫生健康、劳动就业、残疾人事业和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保障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社会治理信息采集、平安创建、矛盾调处、联防联治、服务群众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教育、慈善、民族宗教等综合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规划建设、企业服务等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村镇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等工作。负责协调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承担市场监管有关方面的指导协调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管理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管理、电子政务、大数据管理、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协调职业技能培训和劳务输出、劳动争议调解、社会保障服务等。负责开展便民服务和网格化综合管理的事务性、辅助性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日常运行管理等工作。协调优化营商环境事务,集中受理和办理(代办)与群众、企业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许可)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及“12345市民服务热线”事项;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管用,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政务服务公开工作;加强乡镇便民服务大厅及网上服务平台建设,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建设,充分发挥综合便民服务作用。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指导和督查考核。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宣传和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法规、政策,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的落实;负责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基础数据采集、创业就业、申诉维权、信息宣传等工作,协调做好退役军人社会保障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本辖区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线索巡查;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有关县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同时作为综合执法平台,统一协调辖区派出(驻)机构的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负责辖区内卫生健康、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宗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村镇管理、应急管理(含安全生产、消防、森林防火等)、市场秩序、农业、河长制、田长制、林长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派出机构

    牙屯堡镇设置有派出所、自然资源所、司法所和财政所等4个县直机关派出机构。

    (一)派出所

    1、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活动;

    2、维护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监督和指导辖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3、管理特种行业、危险物品;

    4、管理户口,掌握社会治安情况,防范和制止个中违法犯罪活动;

    5、处本辖区的治安案件和侦破一般刑事案件,协助上级公安机关侦破重大刑事案件;

    6、执行对监外罪犯的监督考察,执行监视居住,监督取保候审的执行。

      (二)自然资源所所

    1、组织、宣传、贯彻国家、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贯彻实施地方性的国土资源管理法规规章,研究、制定地方性国土资源管理配套政策和规定;依照规定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贯彻实施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

    2、组织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并拟定鼓励耕地开发配套政策,组织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指导、监督、管理和组织实施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开发耕地等工作,确保耕地总量占补平衡。

    3、统一管理全镇土地资源和城乡地籍、地政工作。制订地方性配套地籍管理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全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实施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和登记等工作。

    4、拟定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储备管理办法,规范土地市场;贯彻实施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目录指南和乡村用地管理办法;指导实施农村集体非农用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定期修订、指导公布全乡基准地价、标定地价。

    5、主管全镇城乡农用地转用、征用工作;承担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国家建设用地的全程管理,组织新增各类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发布建设用地信息,跟踪检查各类建设项目土地利用情况。

    6、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采矿权转让、出租的审批登记;审核上报对外合作区块;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管理地质资料汇交;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审查上报地质勘查单位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管理地勘成果;按规定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的征收和使用;按规定管理和使用地质勘查专项资金项目,审核上报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结果。

    7、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依法管理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审定具有重要价值的古生物化石产地、标准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迹保护区。

    8、组织实施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宣传、科技开发工作和合作与交流工作。

      (三)司法所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3、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4、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5、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6、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四)财政所

    1、牢固树立理财观念,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财经纪律以及各项法规。

    2、负责预算内外的收入和支出管理,积极组织收入,支持收支两条线的管理。

    3、负责财政所日常工作和做好日常值班。

    4、制定全年财政收支预算方案。

    5、准确、及时编制预算收支报表,完善“零户统管核算”工作。

    6、协同税务部门、纳税人做好各项收入的征管工作和交纳划解工作。

    7、按时足额上缴、下拨、下发各类专项资金。

  • 龙明才

    党委书记

    工作分工

    主持全盘工作,联系甲田村。

  • 林世科

    党委副书记、镇长

    工作分工

    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联系地马村。

  • 杨鹏彪

    党委副书记

    工作分工

    协助党委书记工作,主持政协工作,分管党建、党风廉政、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绩效考核、民生实事、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村集体经济、办公室、后勤、安全生产和消防、应急,联系文坡村。

  • 吴战勇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工作分工

    协助党委书记工作,主持人大工作,分管政法工作、综合行政执法、平安建设、信访、司法、禁毒、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负责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协调工作,联系牙屯堡村。

  • 李利堂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工作分工

    协助党委书记工作,主持宣传、统战工作,分管民族宗教工作、思想建设和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文旅广体、农业农村、林业、水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创文巩卫、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工作,联系团头村。

  • 龚闻哲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武装部长

    工作分工

    协助党委书记工作,分管武装、退役军人事务、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安全、民政、社会保障工作,联系通坪村。

  • 李永坤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

    工作分工

    协助党委书记工作,主管党建工作,分管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共青团、科协,联系炉溪村、雄关社区。

  • 杨浩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工作分工

    协助党委书记工作,主持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党风廉政、作风效能督查工作,联系古伦村、逊冲村。

  • 颜婷婷

    副镇长

    工作分工

    协助镇长工作,分管卫健、教育、妇联、残联、关工委、统计、工会工作,联系老寨村。

  • 莫政桥

    副镇长

    工作分工

    协助镇长工作,分管自然资源、规划、小城镇建设、危房改造、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易地扶贫搬迁、环境保护、供电工作,联系金殿村。

    党政办公室

    主任:杨梦纯

    职责:主要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依法行政、综合协调、文电会务、督查考核、文秘信息、保密档案、信息安全及机关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等工作,协助管理派出机构人员。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村镇建设和管理、林业等方面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民政、社会工作、基层政权建设、社会救助、儿童福利和养老服务、慈善、革命老区工作;负责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教育、卫生健康、民族宗教、退役军人、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公共服务等事务的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管理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管理、电子政务、大数据管理、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协调职业技能培训和劳务输出、社会保障服务等工作。督促落实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等工作。

    办公地址:牙屯堡镇人民政府二楼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下午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45—8446060(兼传真);

    电子邮箱:ytb8446060@163.com。

    党建办公室

    负责人:曹婷

    职责:主要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宣传思想、意识形态、文明创建、统一战线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以及老龄老干、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基层党的代表大会和选举党代表以及党代表日常管理服务有关工作。负责村干部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指导村(社区)开展“两委”换届选举等工作。

    办公地址:牙屯堡镇人民政府三楼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下午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45—8446060(兼传真);

    电子邮箱:ytb8446060@163.com。

    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主任:陈雪峰

    职责:主要负责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网格管理、群众工作和应急管理工作;承担人民来信来访、综治维稳、司法、人民调解、治安联防等工作;协调政法综治、群防群治、劳动争议调解、安全文明创建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打非治违和禁毒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如火灾、洪灾、旱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组织协调生态环境污染事故与生态破环事件查处。组织做好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和反邪教等工作。

    办公地址:牙屯堡镇人民政府二楼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下午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45—8446060(兼传真);

    电子邮箱:ytb8446060@163.com。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任:郑昭刚

    职责: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的制订和落实第一、二、三产业的指导、管理;负责招商引资、商贸流通、交通运输、科技科普、统计等工作;负责贯彻执行乡村振兴等方针、政策;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集体资产管理、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民减负监督管理、农村土地管理、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水源污染治理、农机监管等农业农村工作;负责村镇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等工作。监督、指导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工作;负责村容村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负责协调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生态环境保护、林政管理、水利移民、造林绿化、河长制、林长制、田长制、路长制等工作。承担市场监管有关方面的指导协调工作;指导农村专业合作社组织发展;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等职责。

    办公地址:牙屯堡镇人民政府二楼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下午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45—8446060(兼传真);

    电子邮箱:ytb8446060@163.com。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主任:潘志羽

    职责:主要承担为农村农业发展、提高农民科技文化水平提供保障和服务等职责。负责农业、畜牧水产、动植物防疫、农机技术推广应用与指导,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农村经营管理服务;承担辖区水利基本建设规划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相关服务性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水利设施防洪保安、开发利用、防汛抗旱、移民开发的事务性工作;负责保护森林资源,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加强森林防火与病虫害防治;负责河道管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负责林业规划、村镇建设、农村建房、项目建设、拆迁安置、危房改造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协助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开展有关事务性工作。负责乡村振兴的事务性工作。

    办公地址:牙屯堡镇人民政府四楼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下午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45—8446060(兼传真);

    电子邮箱:ytb8446060@163.com

    生态事务中心

    主任:何明启

    职责:负责宣传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生态文明建设,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攻坚、各类环境资源综合保护及规划利用等工作;负责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分类处理、畜牧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工作;负责林区生态建设、河道流域环境治理;做好辖区生态环境污染的监督检查、调查处理的配合协调等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牙屯堡镇人民政府二楼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下午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45—8446060(兼传真);

    电子邮箱:ytb8446060@163.com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主任:吴辉

    职责:负责民政、卫生健康、劳动就业、残疾人事业和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保障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社会治理信息采集、平安创建、矛盾调处、联防联治、服务群众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文化旅游广电、文艺演出、文化市场、科技、教育、体育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生态环保、规划建设、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四办”及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生态事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相关派出(驻)机构人员入驻便民服务大厅,集中开展便民服务(乡镇本级及县级部门下放或委托的相关政务服务工作)和网格化综合管理的事务性、辅助性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日常管理、督查考核等工作。协调优化营商环境事务,集中受理和办理(代办)与群众、企业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审批)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及“12345市民服务热线”事项;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管用,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政务服务公开工作;加强乡镇便民服务大厅及网上服务平台建设,指导辖区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建设,充分发挥综合便民服务作用。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指导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的建设和文明实践活动开展,组织志愿服务队伍举办理论宣讲、文化服务、科学普及、卫生环保等文明实践活动。

    办公地址:牙屯堡镇人民政府四楼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下午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45—8446060(兼传真);

    电子邮箱:ytb8446060@163.com

    退役军人服务站

    站长:赵呈宇

    职责:负责退役军人基础数据采集、创业就业、申诉维权、信息宣传等事务性工作,协调好退役军人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征兵工作和预备役士兵,预备役军官登记统计工作。负责民兵组织建设、政治建设、军事训练和武装装备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国防动员教育,做好退伍军人的安置和烈军属的优抚工作。

    办公地址:牙屯堡镇人民政府三楼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下午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45—8446060(兼传真);

    电子邮箱:ytb8446060@163.com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队长:陆安辉

    职责:主要负责本辖区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有关县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同时作为综合执法平台,统一协调辖区内派出(驻)机构的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负责辖区内卫生健康、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宗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村镇管理、应急管理(含安全生产、消防、森林防火等)、市场秩序、农业、河长制、路长制、林长制、田长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

    办公地址:牙屯堡镇人民政府三楼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下午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45—8446060(兼传真);

    电子邮箱:ytb844606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