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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沈丹党委委员、副镇长
负责生态环境、人居环境整治(创卫)、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金融、工业信息化、科技、对外贸易、外向型经济、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安全、妇联、财务工作,分管生态事务中心、财政所,联系菁芜洲村、兴菁社区。
李沈丹,女,侗族,1991年09月出生,湖南省通道人,2013年12月参加工作,2017年07月参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