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溪口镇简介
溪口镇由原溪口镇与原杉木桥乡合并而成,位于怀化市通道侗族自治县东北部,镇域中心距离县城43公里,东与万佛山镇交界,南靠菁芜洲镇,西接县溪镇,北与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接壤。境内峰峦叠翠,溪河交错,森林覆盖率81.7%,野羊洞山峰为本镇最高峰,海拔809.9米,羊须河及其支流流经全镇南北。全镇总面积为294.6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30230.1亩,林地面积390862.7亩。下辖14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139个村民小组,共5164户,19038人,主要有侗、汉、苗、瑶等七个民族。
溪口镇交通便利,包茂高速与在修的武靖高速穿境而过,是我县目前唯一拥有两条高速公路过境的乡镇,是县城通往怀化、长沙的必经之路,杉木桥片区便民服务中心距包茂高速乐安铺互通口仅2公里。此外菁杉公路穿过镇域中心,沿途经过溪口片区,连接G209与S221;S221贯穿杉木桥片区,镇域中心距G209仅23公里,距S211仅9.5公里。
二、主要职责
(一)镇党委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镇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和事业机构站、所、中心人员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派驻镇的干部。
6、领导本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
(二)镇人大主席团
1、负责本级人大代表大会会议的准备工作。确定会议召开日期,决定列席会议人员名单;拟定会议议程草案和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意见、处理办法草案等,提请预备会议通过;会议有选举议程的,负责拟定会议选举办法草案,提请大会通过。
2、负责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
3、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邀请在行政区域内居住或者工作的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评议镇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国家机关驻本行政区域的办事机构的工作。
4、负责报请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设立的选举委员会。
5、办理依法应由主席团办理的其他事项。
(三)镇人民政府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并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综合治理、计划生育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镇政协联络工作委员会
1、组织当地各级政协委员和工作对象学习时事、政策、法律法规和政协统战理论,宣传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上级文件精神;
2、围绕本区域内经济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调查、视察活动,通过撰写调查报告、提出提案、建议等,帮助党政部门改进工作,推进民主科学决策;
3、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当地各界人士的思想工作和民族宗教团结工作,及时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4、做好当地在外知名人士和港澳台胞、海外侨胞的联络、联谊工作,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发动当地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为本地四个文明建设办实事、做好事;
5、广交朋友,培养、举荐党外能人,维护政协委员的合法权利;
6、完成上级政协和当地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机构设置
根据本镇实际,设置: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6个综合办公室。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主要职责:
1、负责协助书记、镇长掌握全面情况,处理日常事务工作;
2、负责党政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和检查工作;
3、负责信息队伍的管理,搞好综合情况反映上报工作;
4、当好参谋和助手,了解、反映干部群众的思想状况,开展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工作,参与四个文明建设;
5、接受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督促整改,及时答复,做好特色工作和典型宣传;
6、搞好政务信息的收集、报送和编写简报;
7、做好文书档案立卷归档管理工作、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8、负责值班工作、机关大楼的管理、车辆管理、文印等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指导各村(居委会)加强印章管理、档案管理、财物管理和信息化工作;
9、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
主要职责:
1、负责上级机关交办事项和党工委、办事处各项决议、决定的督查落实,协助领导做好各项工作的协调协助党委做好党建日常工作;
2、负责党的组织、宣传工作,加强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好街道党建联席会
3、负责党务公开等工作;
4、综合协调政协委员联络、统战、民族宗教及工、青、妇等群团工作;
5、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经济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乡镇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维护企业和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2、按照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和推进城乡一体化要求,提出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发展辖区企业,积极扶持规模企业及特色行业的发展。
4、负责辖区内企业改制工作,指导、鼓励企业加强技改投入和新产品的开发,指导企业搞好内部管理、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5、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的改革与发展,对非公有制经济进行宏观指导和协调服务;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个人的投诉工作;监测分析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动态;指导和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合理布局和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协调和解决非公有制经济运行中的问题。
6、协助有关部门对非公有制经济的产品质量和标准进行监督管理,引导和鼓励非公有制企业进行体制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总结推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与改革经验。
7、调研开发符合产业政策及资源优势的招商引资项目,并向外推介。
8、搞好相关报表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
1、统筹负责社会事务、审批服务;
2、负责做好人力社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方面工作;
3、协调教育、卫生和其他社会事务相关工作;
4、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
主要职责:
1、负责辖区内土地管理与生态环境资源综合保护和规划利用等工作;
2、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水资源保护、大气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工矿污染监管等方面工作;
3、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生态环境保护、林政管理、造林绿化、河长制等工作,组织协调生态环境污染事故与生态破坏事件查处。
4、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
主要职责:
1、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稳定、矛盾纠纷排查调解等工作;
2、负责辖区内生产、生活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工作;
3、负责应急管理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信息上报、灾后救助等工作;
4、负责平安建设、禁毒、防邪等工作;
5、负责安全生产的协调、检查,督促安全隐患整改及安全信息统计上报等工作;
6、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直属事业机构
溪口镇设置镇事业中心3个,执法大队1个。
(一)社会综合事务中心
1、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社会救助、残疾人事务、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工作;
2、负责劳动保障就业、最低生活保障、劳动争议调解、社会保险、农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服务性工作;
3、负责收缴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及相关信息、资料、档案管理工作;
4、负责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救灾救济工作;
5、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加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动物疫病防控站、农产品质量监管站、农机服务站、经管站、水利站牌子)
主要职责是:
1、组织制订、实施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农业技术专业培训,搞好农业知识、农业执法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落实专业技术推广措施,为农业劳动者提供农业技术、信息服务,做好农业科技成果宣传,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审查,农业行业标准规划拟定,农产品质量认定等工作;
2、负责本镇农村集体资产法规实施,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登记,农业产业化规划和政策实施,农业行业协会管理,农村财务制度实施等工作;
3、多种经营的管理、指导,引进多种经营技术和品种;
4、负责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的指导工作;
5、负责本镇畜牧水产技术推广管理、畜牧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指导、畜牧水产新技术引进与试验示范、畜牧水产技术培训、畜牧水产职业技术鉴定、畜牧水产病害防治、增殖放流、渔业环境管理、鱼药鱼料质量监测、渔业技术服务;
6、做好重大畜禽疫病监测畜禽疫病预防和扑灭工作;
7、做好各种涉农补贴的发放以及涉农保险和理赔工作;
8、做好各类农业资源的普查工作,配合环保部门做好农业方面的环保;
9、协调涉农方面的矛盾和纠纷工作;
10、承担本镇防汛抗旱工作,编制上报各种防汛抗旱的具体方案,及时分析掌握和上报旱情、汛情,按照设计方案和上级指令组织实施防洪抢险救灾工作,做好有关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和管理;推广防汛、抗旱新技术,提供防汛抗旱机具及技术等方面的综合服务;
11、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政务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1、负责协调优化性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营商环境事务;
2、集中受理和办理(代办)与群众、企业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审批)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及“12345市民服务热线”事项;
3、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管用,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
4、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政务服务公开工作;
(四)综合执法大队
主要职责:
1、负责本辖区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
2、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有关县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3、作为综合执法平台,统一协调辖区内派出(驻)机构的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
4、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政务服务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溪口镇政府;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下午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45—8465110(兼传真);
邮政编码:418505
党委书记
主持全盘工作。联系小水村。
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
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联系古友村。
党委专职副书记
协助党委书记工作,负责党委日常事务。负责基层党建、平安建设、产业(中药材)发展、涉农统筹项目建设、自然资源、环保、住房和城乡建设、宅基地审批改革、重点项目、征地拆迁等工作。分管生态事务中心,联系政协、自然资源所。 联系北山村。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协助党委书记工作,主持镇人大工作。负责办公室、档案、保密、统计、机关后勤、政务服务(含12345热线办理)、共青团、发展与改革、金融、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市场监管、招商引资、工会等工作。分管党政办公室,联系人大、共青团、工会、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北堆村、下寨村。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武装部长
协助党委书记工作,主持武装工作。分管平安建设、行政综合执法、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负责信访舆情、禁毒、矛盾纠纷调处(含林业纠纷)、政法、司法、依法行政等工作。分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退役军人服务站,联系人民武装部、司法所、派出所。联系小水村、大塘口村。
党委委员、副镇长
协助党委书记、镇长工作。分管应急、安全生产(含食品药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消防)、林业(含森林防灭火)等,负责电力保供、防汛抗旱等工作。分管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联系电管站。 联系罗城村、画笔村。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协助党委书记工作,主持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干部作风建设、互联网+监督、督查督办等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办公室。 联系龙塘村。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兼)候选人
协助党委书记工作,主持组织工作。负责农村基层党建、机关财务、人事、机构编制、老干、综合绩效、科协、妇女儿童、镇村两级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分管党建办公室,联系财政所、妇联。 联系联团村。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协助党委书记工作,主持宣传、统战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对口帮扶、驻村帮扶、易地扶贫搬迁、意识形态、思想建设、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等工作。分管经济发展办公室。 联系杉木桥村。
副镇长
协助镇长工作,分管农业农村、水利、经管、畜牧等工作;负责农业产业发展、村集体经济、村账乡代管等工作。分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北麻村、坪头村。
副镇长
协助镇长工作,分管教育、卫生健康、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创文创卫(含人居环境整治)、改厕等工作。分管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联系镇属学校和医院。联系溪口村、团尾社区。
负责人: 胡文智
电话:0745-8465110;19974553837
职责:主要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民族宗教、机构编制、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统计、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镇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及工会的日常工作。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下午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溪口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宋寿程
电话:0745-8465110;15226459977
职责:主要负责全镇各支部开展党建工作;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协助县委组织部管理基层党组织和村干部;配合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承办镇党委、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下午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溪口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杨华章
电话:19896475445
职责: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的制订和落实第一、二、三产业的指导、管理;负责招商引资、商贸流通、交通运输、科技科普等工作;负责贯彻执行乡村振兴等方针、政策;承担市场监管有关方面的指导协调工作;指导农村专业合作社组织发展;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下午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溪口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陆玉娟
电话:15226431978
职责:主要负责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网格管理、群众工作和应急管理工作;承担人民来信来访、综治维稳、司法、人民调解、治安联防等工作;协调政法综治、群防群治、安全文明创建、平安创建、矛盾调处、联防联治、服务群众等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打非治违和禁毒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如火灾、洪灾、旱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组织做好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和反邪教等工作。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下午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溪口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陆跃
电话:15211557649
职责:主要负责民政、卫生健康、劳动就业、残疾人事业和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保障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社会治理信息采集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文化旅游广电、文艺演出、文化市场、科技、教育、体育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生态环保、规划建设、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公共服务等综合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下午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溪口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杨兴冰
电话:15274527996
职责:主要承办农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下午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溪口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杨勇川
电话:13874557519
职责:主要负责宣传贯彻落实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村镇建设和管理、林业等方面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监督、指导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工作;负责村容镇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负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生态环境保护、林政管理、造林绿化、河长制等工作,组织协调生态环境污染事故与生态破坏事件查处。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下午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溪口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雷嗣忠
电话:17775194876
职责:负责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积极培树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服务社会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和激励作用;建立健全本辖区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收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对就业创业情况进行跟踪和指导;组织建立退役军人联系制度,掌握本辖区退役军人政策落实、主要诉求、帮扶解困等方面情况,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教育工作。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下午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溪口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