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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两茶一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1-03-03 17:45 信息来源:通道县人民政府

  • 索引号:431200/2021-005711
  • 文号:通政发〔20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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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有效期:2026-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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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于加快两茶一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我县两茶一药(即油茶、茶叶,中药材)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做大做强特色农业产业,推进产业化、规模化、精细化、品牌化建设,结合两茶一药产业发展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发展壮大山地精细农业为导向,以培育和打造两茶一药产业、推进我县农业产业健康持续发展为目标,以建立健全两茶一药产业建设投入、监管机制为重点,以规范两茶一药产业行业管理、服务体系为抓手,充分发挥两茶一药产业在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支撑作用。

二、发展目标

每年以新建两茶一药面积不低于3万亩的速度推进,到十四五末,新增两茶一药种植面积15万亩以上,综合产值20亿元以上(其中生态有机茶园5万亩以上,高产优质油茶5万亩以上,以黄精、石菖蒲、桔梗、射干、钩藤、菊花、罗汉果等为主的中药材5万亩以上);县城半小时经济圈内建成至少三个以上两茶一药”“千亩示范园,产业聚集效应增强,综合效益明显提高。

三、工作重点

(一)扩大种植面积

全面落实两茶一药产业发展任务,每年新增种植面积3万亩以上。鼓励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和大户因地制宜,积极参与两茶一药产业建设,建立示范基地,以点带面扩大产业规模,推动产业规模化、专业化发展。

(二)发展农旅结合

依托区位及地理人文环境优势,鼓励引导经营主体立足生产基地,积极发展产品加工业,拓展以观光、休闲、体验、采摘等为主导的乡村旅游业,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强产业持续发展能力和综合效益。

(三)壮大经营主体

督促和引导经营主体规范生产经营管理、健全生产规章,不断提升科学管理水平和市场应对能力。鼓励经营主体创造条件,积极申报国家、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示范社、星级农庄等,进一步增强经营主体示范带动能力。

(四)推进精深加工

支持鼓励县内县外经营主体开展两茶一药产品精深加工,建设加工厂及配套的研发、营销、物流体系等,进一步提高产品附加值,促进产业持续稳定发展。

(五)促进品牌建设

建设绿色、生态、安全两茶一药产业,严格产业投入和产出质量安全管控,鼓励和支持经营主体积极开展两品一标论证、制定和推广绿色、有机标准化生产技术,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以质量安全为基础,积极培育和打造区域公共品牌,扩大品牌效应,发挥品牌效益。

(六)完善购销体系

发挥供销、商科工信等部门的职能作用,积极搭建线上线下营销平台,引导帮助经营主体通过开展农博会、专场推介会、电商直销、网红营销等活动,建立现代化购销体系,畅通产品销售,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七)提高科技水平

整合涉农部门技术力量,组建专家服务团队,健全服务工作机制,面向重点示范基地定点定责开展技术服务,围绕产业发展广泛开展技术培训与指导工作,全面提升两茶一药科技发展水平。

四、政策支持

禁止占用水田种植两茶一药,原则上对占用基本农田种植的两茶一药不予奖补。支持经营主体利用林地、坡地、园地发展两茶一药种植,具体支持政策如下:

(一)新造茶叶基地奖补

1.奖补品种。新造规模茶园原则上只奖补黄金芽茶黄金2号茶黄金8号茶安吉白茶等经过有关部门审定登记的名优茶叶良种,小规模种植奖补兼顾福云6等传统品种(种植传统品种的基地参照小面积茶园奖补政策)。

2.新造规模茶园奖补。企业、合作社、大户等经营主体开发茶叶基地连片面积在50亩(含50亩)以上的,具体奖补如下:

开垦费奖补:按开梯撩壕技术标准开发的新建茶园,园内水、电、路设施配套,经验收合格后,每亩奖补开垦费800元。

茶苗奖补:新开茶园基地验收合格后,按照每亩实际种植茶苗总价的60%提供茶苗补助资金(各类茶苗价格以县农业农村局询价后发布价格为准),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1200/亩。

肥料奖补:新造茶园每亩施用有机肥300斤以上的,经验收合格后,按照100/亩的标准提供有机肥料补助。

3.新造小面积茶园奖补。连片面积在50亩以下2亩(含2亩)以上的,开垦费奖补、茶苗奖补和肥料奖补按照规模茶园奖补标准的70%计算。

4.改造茶园奖补。老茶园品种改良原则上只按照新造茶园标准提供茶苗奖补和肥料奖补,不再给予开垦费奖补。

(二)新建油茶基地奖补

1.奖补品种。新造基地油茶原则上只奖补湖南省定点育苗基地培育的湘林系列、三华系列等2年生以上良种容器苗。

2.标准化油茶种植示范基地奖补。连片面积100亩(含100亩)以上,基地全部按相关标准开筑水平梯,有生产道、节水池等基础设施,栽植密度控制在70-90/亩,当年造林成活率85%以上,第二、三年造林保存率80%以上,造林当年及第二、三年每年抚育2次以上,管护到位,无人畜破坏、严重病虫害及其它灾害危害,并经验收合格后,可申报如下奖补:

开垦费奖补:每亩奖补开垦费800元;

苗木奖补:按照每亩种苗总价(苗木价格以县林业局询价后发布的价格为准)的60%提供种苗补助资金,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1000/亩。

肥料奖补:按照100/亩的标准给予肥料补助。

3.小面积油茶种植基地。连片成块面积100亩以下,5亩以上(含5亩),栽植密度控制在70-90/亩,当年造林成活率85%以上,第二、三年造林保存率80%以上,造林当年及第二、三年每年抚育2次以上,管护到位,无人畜破坏及严重病虫害及其它灾害危害,验收合格后,开垦费奖补、苗木奖补、肥料奖补按照标准化油茶种植示范基地奖补标准的70%计算。

4.油茶低改基地。连片成块面积100(100亩)以上,采取了林地清理、密度调整、整枝修剪、垦复深挖、蓄水保土、合理施肥、劣株改造、病虫害防治等综合措施。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补助300/亩。

(三)新建中药材基地奖补

1.重点奖补品种。新造中药材基地原则上只奖补黄精、石菖蒲、桔梗、射干、钩藤、菊花、罗汉果7个品种。

2.规模种植奖补。对在本县境内集中连片种植单一种类中药材面积达50亩以上(含50亩,林下种植按大田种植种苗量的50%计算面积),成活率达到85%以上,根据品种分项进行奖补,具体奖补如下:

开垦费奖补:按中药材技术标准,开梯撩壕新建中药材基地,经验收合格后,每亩奖补开垦费500元。林下及现有耕地种植不予奖补开垦费。

种苗奖补:中药材基地种植完成验收合格后,按照每亩种苗总价(苗木价格以县农业农村局询价后发布的价格为准)的60%提供种苗补助资金,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1200/亩。

肥料奖补:按照100/亩的标准提供有机肥料补助。

3.小面积种植奖补。单一品种连片面积在50亩以下2亩(含2亩)以上的,开垦费奖补、种苗奖补、肥料奖补按照规模种植奖补标准的70%计算。

4.其他品种。对种植黄精、石菖蒲、桔梗、射干、钩藤、菊花、罗汉果以外的中药材,事前需到县农业农村局备案。备案后集中连片在100亩以上,按照一事一议的办法进行奖补。

(四)基础设施建设

两茶一药标准化基地,配套建设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通过乡镇申报入项目库后,由县人民政府按照一事一议政策统筹安排解决,逐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五)标准化加工厂奖补

在本县境内注册开办的两茶一药加工企业(或其他经营主体),新建的加工厂房及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20%进行奖补,最高奖补50万元。以当年建成投产为准,验收后第一年兑现奖补资金的50%,第二年设施运行正常的再兑现余下的奖补资金。新建两茶一药加工厂要求申报奖补资金的,须由企业(或其他经营主体)向村、乡镇逐级申报审核后交县农业农村局,经县农业产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才能开工建设,未经审核、同意而开工建设的加工厂不纳入奖补范围。以上奖补与其他财政奖补资金不重复享受。

(六)品牌建设奖补

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龙头企业称号的两茶一药生产加工企业,每家分别奖补10万元、5万元、2万元;支持农旅结合示范基地创建,对获评3A级旅游景区的奖励100万元,创建乡村旅游示范点获评3星、4星、5星的,分别奖补8万元、15万元、20万元;对在两茶一药种植加工方面获得国家、省、市科技进步奖或农业丰收计划奖的经营主体,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在两品一标创建中,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奖补20万元(申报主体只限为协会),获得有机产品证书的奖补8万元,获得绿色产品证书的奖补3万元。对获得科技创新与品牌创建奖励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个人,相应种植和加工补助资金不予以抵减,同一主体多个奖补项目可以叠加享受。

(七)其它配套支持

围绕两茶一药产业发展需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配套政策措施。一是加强金融支持。重点以农信担为融资平台,研究出台服务两茶一药产业的金融支持政策,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二是加强保险支持。及时对接保险部门,将两茶一药列入农业保险品种目录,鼓励经营主体积极参加农业保险,减轻产业发展风险;三是落实贷款贴息。鼓励经营主体发展规模经营,对两茶一药规模种植的经营主体给予贷款贴息,以每亩不高于1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银行基准利率给予全额贴息,时间为:202121820231231日。

五、奖补程序

(一)实施申报

两茶一药建设奖补项目实行先申报、审批后再实施程序,即实施主体先提出建设申请,由村委汇总后统一报所在乡镇审核公示,经农业农村、林业、自然资源等部门现场核实,重点核实是否涉及基本农田等情况,统一报县农业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下达实施意见,再由实施主体自主实施。未经审核通过的,一律不予奖补。

(二)验收准备

项目实施完成后,实施主体填写验收申请表,附相关证明材料(公司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土地流转协议、建设及购种合同、付款凭证、工资支付凭证、基地建设照片等),经项目所在村委会汇总,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审核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统一报县农业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验收工作。

(三)验收兑现

验收工作由县农业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从农业农村、财政、林业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验收组,各乡镇分管领导及基地所在村负责人参加(具体验收细则由县农业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新建基地:新开两茶一药基地苗木成活率达到85%以上的,验收验收合格后,开垦费奖补资金按6:2:2的比例分三年给予奖补兑现,即第一年兑现奖补总金额的60%,第二年、第三年各兑现奖补总金额的20%;经验收不合格的基地不予兑现奖补;两品一标、龙头企业及获奖项目验收:由经营主体凭相关证书一次性兑现政策奖补;加工验收:由经营主体提供厂房及设备等相关资料,验收合格后,报县农业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同意后兑付奖补资金。

六、保障措施

(一)层层办点示范

坚持以点带面、以示范带动产业全面发展,县乡村三级联动,层层办点,推动产业全面发展。县级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要围绕促进产业建立两茶一药县级示范基地;各乡镇要围绕产业发展重点建立乡级两茶一药产业示范基地;各村可以结合自身资源情况选择建立村级两茶一药示范基地。各级示范基地可以独建或联建,各级要建立协作攻坚工作机制,规范管理,高标准建设示范基地,切实把示范基地做优、带动作用做强,推动两茶一药产业全面发展。

(二)严格考核奖惩

建立目标任务考核机制。对各乡镇两茶一药建设工作情况实行一月一考核、一季一排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每月对工作考核情况进行通报,每季度对考评成绩进行排名,对排名靠后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完成当年种植任务与培管任务的乡(镇),按50/亩的标准给予补助工作经费,其中40%实行目标管理,可以根据两茶一药目标完成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绩效奖励;对推进产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经营主体或个人给予表彰,对产业建设中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的部门、经营主体或个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加强督查督办

进一步建立健全督查督办工作机制,将两茶一药产业建设纳入县对乡镇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和绩效考核内容,成立由县政府督查室、县农业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人员组成的产业督查工作小组,定期开展两茶一药产业建设情况跟踪督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限期整改,确保如期完成两茶一药产业各项建设任务。

七、附则

本意见自2021218起施行,原《中药材奖补暂行办法》(通政办发〔201823)、《关于加快油茶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通政发〔20175)奖补文件同时废止。

                                             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218

   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2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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