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1-16 00:00 信息来源:
我乡财政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乡人大有力监督下,围绕去年乡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经济工作目标任务,充分发挥职能,强化预算管理,规范财政管理,基本实现了财政收支总体平衡的目标。
二、2017年1-9月份预算执行情况
㈠、2017年1-9月全乡完成财政收入106万元。
㈡、2017年1-9月完成财政支出105.79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79万元。
⑴、人大事务0.79万元。其中人大经费0.59万元,代表活动经费0.2万元。
⑵、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39.29万元。其中:社会综合治理0.73万;安全生产事务2.06万元;武装工作0.63万元;安置帮教经费0.5万元,禁毒经费0.6万元,食品和药品监督支出0.1万元。
⑶、财政事务0.13万元。
⑷、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11.11万元,其中计划生育协会事务2.01万元。
⑸、共产党事务2.47万元。
⑹、民族事务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事务支出1.5万元。
3、医疗卫生事务支出1.59万元。
4、农林水事务支出46.91元。
⑴、农业44.91万元。其中农技1.91万元;经管1万元;畜牧0.83万元;村级组织支出补助41.12元。
⑵、其他农林水事务支出2万元。其中防汛抗旱支出1.02万元。
从以上执行情况来看,2016年1-9月份我乡财政收支相抵,保持平衡。
三、2018年财政预算安排
我乡2018年财政预算安排如下:
㈠、2018年财政收入19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比去年增加23万元。
㈡、2018年财政支出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贯彻“控制赤字、调整结构、有保有压、突出重点、厉行节约”的方针,安排2018年财政总支出190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25万元。
⑴、人大事务2万元。其中:人大经费1万元;代表活动经费1万元。
⑵、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98.89万元。其中:社会综合治理1.5万元;安全生产事务3万元;武装工作1万元;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0.5万元,森林防火1万元,农民素质教育1万元,安置帮教经费0.6万元,禁毒经费0.6万元。
⑶、政协事务1万元。
⑷、财政事务1万元。
⑸、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14万元。其中:流动人口管理资金0.2万元,计划生育协会事务3万元。
⑹、党建站及相关机构事务3万元。
(7)、行政经费1元。
(8)、党员事务3.1万元,其中党员工资的2%列入活动经费。
(9)、民族事务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事务支出2.5万元。
3、医疗卫生事务支出2万元。
4、农林水事务支出58.61万元。
⑴、农业支出55.61万元。其中农技1.96万元;经管2.16万元;畜牧0.8万元;村级组织支出补助50.69万元。
⑵、其他农林水事务支出3万元。其中防汛抗旱支出2万元。
(三)2018年工作措施
1.积极培植财源,促进经济稳步发展。一是要加大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力度,支持培育壮大支柱企业和重点企业。二是继续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着力在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以实现农民增收,财政增长的目标。三是要用好国家政策,多方筹集资金,积极培育市场体系,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2.努力增收节支,圆满完成预算任务。一是要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的要求,细化部门预算,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的增长。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的分析,严格预算约束,建立健全财政资金使用的追踪问效机制,促进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
3.加大民生投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继续加大支农力度。科学安排资金,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特色农业产业等方面支持力度,真正使财政资金投入向“三农”倾斜,不断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二是继续落实好财政惠农政策。积极推进农村医疗保险、农业保险、家电下乡、各项惠农补贴“一折式”发放,积极做好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工作。三是继续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大力支持农村富余人员转移就业、加大对民政优抚、低保人员资金的投入,努力解决弱势群体生产生活困难,不断提高财政的保障能力。
大高坪苗族乡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