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5 15:53 信息来源:通道县发改局
为进一步规范完善养老服务收费,根据《湖南省定价目录》(湘发改价调规〔2023〕125号)、《湖南省发改委 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3〕11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成本监审结论,我局起草了《通道县社会福利光荣院养老服务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公告期: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可于公告期内将意见反馈至通道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物价股)。
一、提交意见方式
联系人:赵妮娜 联系电话:0745-8646191
邮箱:1163745978@qq.com
二、内容要求
包括意见内容、意见人(单位)、联系方式。
附:通道县社会福利光荣院养老服务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
通道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25日
通道县社会福利光荣院养老服务收费标准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一、基本情况
通道县社会福利光荣院坐落在秀丽的独岩公园旁边,距离县城一公里,场地宽敞,环境优雅,布局合理,交通便利,是老年颐养天年的好场所。该院总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10亩,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始建于2005年,系一所集敬老院、光荣院、儿童福利院三院合一的社会福机构,拥有住房53套,可容纳100位老人居住。系通道县民政局主管的综合性社会福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同时,县社会福利光荣院还有陇城镇敬老院、播阳镇敬老院、独坡镇敬老院等三个分院,可容纳158位老人居住。全院现有工作人员17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护理员9人(中级护理员1人,初级护理员8人),食堂后勤人员4人,安全员(含门卫)2人。具体承担政府兜底的功能,集中供养政府安置的“特困人员”及有特殊困难的孤寡老人和孤残儿童,同时,为社会上有需求的高龄老人、失能失智、空巢、留守等社会困难老人提供入住服务。
二、定价理由
今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指出基本养老服务在实现老有所养中发挥重要基础性作用,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任务。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物价水平及最低工资标准的不断上涨,通道县福利光荣院各项开支特别是聘请专业护理人员工资也在不断上涨,财政补贴难以支撑公办养老机构的运营。为规范我县公办社会福利院关于接收社会寄养老人养老服务收费行为,保护社会寄养老人和养老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湖南省定价目录》(湘发改价调规〔2023〕125号)和《湖南省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3〕118号)等规定,经成本监审,参考周边县市区福利院收费标准,结合不同地方公办敬老院床位及护理成本差异、入住老人的承受能力等因素,特制定我县收费标准。
三、定价依据
1.《湖南省定价目录》(湘发改价调规〔2023〕125号)规定“公办机构基本养老服务收费标准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2.《湖南省发改委 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3〕118号)第三条规定:“特困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入住政府投资兴办(公办)的养老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实行免费政策;对其他经济困难的孤寡、失独、重残、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的养老服务,其床位费、护理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对完成保障对象的供养需求后仍有空余床位的,可对社会开放养老服务,其床位费、护理费收费标准可在困难群体基础上适当上浮,由养老机构合理确定,收入主要用于机构日常运转,提高服务质量和能力、维护日常设施设备等,并接受政府部门监管”。
3.《湖南省价格监督管理条例》第七条:“制定、调整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综合考虑社会平均成本、市场供求状况、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社会承受能力,并有利于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市场公平竞争”。
四、收费标准方案
床位费和护理费标准详见附表:
通道县社会福利光荣院养老服务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