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08 00:00 信息来源:通道县人民政府
双江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制定《双江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镇政府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镇政府领导及分工情况;镇政府各部门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
(二)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主要包括:镇政府的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镇政府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镇政府重要工作、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等。
(五)财政预决算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六)应急管理
主要包括:各类安全动态、应急动态、应急制度等。
(七)统计信息
主要包括:经济发展相关统计信息。
(八)其他
主要包括:各类政务动态、重要会议、人事任免等。
(九)政府采购
主要包括:政府各类采购公告及结果公示。
(十)工程招标
主要包括:政府各类招标公告、补充通知及中标公示。
二、公开形式
(一)主动公开
1.通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新闻发布会以及广播、电视等媒体。
3.公开时限:镇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双江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关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单位名称:双江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通道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作息时间(7月1日——9月30日)
上午 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6月30日)
上午8:00-12:00,下午 14:30:-17:30
联系电话:0745-8622455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一级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接受投诉举报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附件:双江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