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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道侗族自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通道侗族自治县2019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5 08:56 信息来源: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通道侗族自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通道侗族自治县2019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扶组发〔201934

通道侗族自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于印发《通道侗族自治县2019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及驻通各单位:

《通道侗族自治县2019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已经县扶贫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通道侗族自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9331


通道侗族自治县2019年统筹整合使用

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以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201653号,结合《财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97号)文件精神,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举全县之力实施脱贫攻坚,确保2019年如期实现全县整体脱贫任务,经县扶贫领导小组研究,制定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十三五时期我县脱贫攻坚目标,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加大统筹整合力度,优化涉农资金使用机制,充分发挥好县政府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自主权,提高涉农资金配置效率,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任务。

(二)基本原则

——落实政策,应整尽整对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的中央及省市县财政安排的涉农资金,要围绕脱贫攻坚规划集中统筹安排使用。

——规划引领,精准脱贫。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要以规划为依据,以项目为依托,精准落实到乡镇、村项目,着力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问题。

——分类推进,因村制宜。对当年脱贫的村要按照贫困村退出标准推进,其他贫困村按照脱贫攻坚规划的要求实施。

——统分结合,主体明确。县政府统一制定全县贫困村建设项目实施办法,县直相关部门、乡镇政府要成立工作机构,明确专人专抓,制定完整的工作方案和操作流程。

(三)目标任务及绩效

通过统筹整合,在全县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池孔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激发内生动力,围绕突出问题,以脱贫摘帽为目标,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撬动金融资金和社会扶贫资金投入扶贫开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和效益,圆满完成脱贫攻坚目标。目标任务:2019年计划实现9个贫困村出列,减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449人。绩效目标:通过实施精准扶贫结对帮扶、产业发展、教育培训、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社会保障、完善农村基础设施,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产生活全面改善,社会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完善,当年计划出列贫困人口达到退出标准。    

二、资金整合范围及方式

(一)中央财政资金统筹整合范围:按照《国务院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文件确定的范围执行,中央17类资金全部纳入整合范围。对于中央相关部门安排的试点类项目资金,不纳入本次统筹整合范围。

二)省级财政安排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和生态环保方面的19大类资金,纳入统筹整合范围。属试点类的项目资金,不纳入本次统筹整合范围。

(三)市县财政安排的相关涉农资金整合范:将市财政下拨的扶贫资金纳入统筹整合范围;进一步加大县财政投入力度,达到脱贫攻坚县级财政投入考核要求。

三、整合资金规模、投入方向、使用机制及时间进度

参照上年度整合涉农资金额度和上级相关政策,2019年计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9443.22万元(详见附件1)。

2019年,资金使用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等进行安排,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其他支出等(详见附件2、附件3)。

创新资金使用机制。整合资金可以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贷款贴息、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使用。

2019年整合资金,11月底支付资金达到85%以上(其中专项扶贫资金安排的项目支付达到92%以上)。

四、整合方式

立足通道县实际,围绕脱贫攻坚规划,纳入统筹例的资金来源渠道不变,其使用打破原有专项资金界限、行业界限,把来源不同的各类财政涉农资金由县人民政府进行统筹安排,集中投入,提高涉农资金助推脱贫攻坚整体效益。

(一)搞好规划引领。县扶贫领导小组指导乡镇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以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完善脱贫攻坚规划。

(二)规范项目申报。按照乡镇、村申报、部门审核、领导小组把关的原则,县扶贫办充实完善扶贫项目库。

(三)做好项目实施按照规划先行搭平台,政府统筹定目标,分工负责抓落实的要求,根据县级脱贫攻坚工作分工,各实施主体要做好项目计划的实施工作。

  五、建立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的管理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里成立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与发改、财政、农业、林业、水利、国土、扶贫、移民、经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财政局分管农业的副职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财政局局长任主任,县财政局分管农业、预算的副职及扶贫、发改、水利、农业、移民等部门分管项目的副职为副主任、县财政局农业股股长为专干,具体负责资金整合、分配及监管工作。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县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涉农资金整合协调会议,通报资金整合工作进展情况,对在资金整合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明确项目实施主体、建设任务、技术保障、补助标准和监管责任

1农村道路建设项目。对列入涉农整合资金的农村道路建设项目由县交通局实施及监督管理。

2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对列入涉农整合资金的农村安全饮水项目由县水利局实施及监督管理。

3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对列入涉农整合资金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由县水利局实施及监督管理。

4农业生产发展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对列入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和农业生产发展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和乡镇人民政府实施及监督管理。

5生态扶贫项目。对列入生态扶贫的建设项目由县林业局实施及监督管理。

6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对列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及土地整理的项目由县自然资源局、农综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实施及监督管理。

7农村危房改造建设项目。对列入农村危房改造的建设项目由县住建局实施及监督管理,危房改造实施办法和补助标准由县政府另行制定。

8电商扶贫工程项目。对列入电商的项目由县经科商粮局实施及监督管理。

9.农产业园建设项目。对列入产业园建设的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实施及监督管理。

10扶贫小额贷款贴息、雨露计划等项目。对列入扶贫小额贷款贴息、雨露计划等项目由县扶贫办实施及监督管理。

11乡镇人民政府的项目。安排到乡镇人民政府和行政村的项目分别由乡镇人民政府和驻村工作队、行政村组织实施,乡镇人民政府为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补助标准详见项目计划表。

(三)严格程序

1整合资金使用计划。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要围绕县脱贫攻坚规划的年度脱贫攻坚任务安排资金使用计划。

2批准项目实施主体。县人民政府根据项目计划和资金计划批准项目实施主体。县人民政府可把项目批给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也可批给其他部门或乡镇政府负责实施。

3高标准搞好项目建设。各实施主体接到批准的项目建设任务后,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有关规定,按时高质量地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4项目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项目竣工后,20万元以下的单个项目,实行四议两会三公开制度,由主管部门组织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党员群众代表验收,并按文件规定由主管部门进行结算;20万元以上的单个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党员群众代表进行验收,按规定报结算评审。资金拨付实行部门报账制,项目竣工后按资金管理办法收集报账资料,在项目主管部门实行报账,资金支出执行县国库集中支付。

5建立项目实施和整合资金季报制度。各项目实施主管部门每月将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和整合资金支付情况上报到县整合办和县扶贫办,便于及时掌握项目实施情况。

六、完善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监管机制

(一)规范运转。按照资金分配规范、使用范围明晰、管理监督严格、职责效能统一的要求,做好各项制度的衔接,为整合、统筹安排财政涉农资金提供制度支撑。同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制度执行工作,不折不扣地执行涉农整合资金管理办法,确保涉农资金整合、统筹安排取得实效。

(二)考评绩效。县整合办和县扶贫办要加强对各职能部门规划实施扶贫项目的指导、督查、协调,进一步完善财政涉农资金的绩效考评制度,对财政涉农资金的安排分配、使用管理、项目效益等情况进行全面考评。按照指标科学、操作简便、结果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考评指标,将考评结果与乡镇、本部门扶贫工作绩效考评相挂钩。把贫困村、贫困户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的满意度作为考评的重要依据。同时,对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好的乡镇和部门给予通报表扬,推广经验;对出现问题的乡镇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责成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落实。

(三)阳光操作。严格实行四公开制度,脱贫攻坚计划公开、统筹整合资金方案公开、资金使用情况公开、项目实施情况公开,充分尊重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话语权、参与权、监督权,建立健全项目的民主决策机制和群众参与机制,进一步提高涉农资金整合管理使用的公平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涉农政策和项目资金申请的透明度,严防涉农项目资金无序申报、重复申报的现象。

(四)加强监管。乡村党员干部群众是涉农资金使用的一线监督员。财政、扶贫、发改、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开展涉农资金整合使用和项目建设的专项检查和抽查,切实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要建立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监督管理机制,切实做好涉农资金检查监督工作,确保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在脱贫攻坚中发挥最大的效益。

附件:1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来源表.xlsx

2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支出汇总表.xlsx

3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支出明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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