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通道侗族自治县民政局位于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县双江镇城西街30号,隶属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职能部门,正科级行政单位。
局班子成员基本情况:肖绍杰,男,党组书记、局长。杨光国,男,党组成员、副局长。
机构情况: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规划财务股、社会救助股和儿童福利股、社会事务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老龄工作股,5个职能股室。低收入家庭经济信息核对中心、婚姻登记中心、民政事务服务中心、社会福利院(县中心敬老院),四个直属事业单位。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制定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救助、 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组织研究提出全县行政区划规划思路建议,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工作。组织、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负责县内重要的或跨区域的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和更名审核工作。
(五)拟订全县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六)拟订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七)拟订全县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八)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承担加强老年健康、养老服务、养老保险、养老产业等方面统筹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县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在职责范围内对民政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据法律法规以及规定的职能职责,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与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共同做好相关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检查下级部门和所属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股室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信息、安全、机要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机关绩效管理等工作。牵头负责民政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组织开展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负责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民政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工作等。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承担机关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和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监督、指导所属单位做好相关工作等。
(二)规划财务股。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监督中央、省级、市级和县级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 拟订本级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承担民政统计和机关财务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监督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工作等。
(三)社会救助和儿童福利股。拟订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救助、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办中央、省级、 市级和县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有关办法等。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 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收养登记机构、儿童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等。指导、督促全县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救助保护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社会事务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推进全县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有关工作,负责协调县内跨区域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等。指导、督促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殡葬服务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以及婚姻登记机关等民政服务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申报资料初审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等。拟订全县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 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督促社会团体组织等的安全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全县行政区划规划思路建议,按照管理权限承担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工作。组织、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地名工作,承担县内重要的或跨区域的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和更名审核工作。宣传贯彻落实革命老区法律法规,充分发挥群众在老区建设中的作用,激励老区人民继续发扬敢为人先、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为加快老区建设积极贡献力量。针对我县实际,结合老区政策,制定切实可行的革命老区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加强对革命老区乡村振兴开发项目管理,大力推进老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建设,负责老区工作调研和联谊,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拟订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拟订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等。指导、督促全县社会福利彩票销售点等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
(五)老龄工作股。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承担加强老年健康、养老服务、养老保险、养老产业等方面统筹协调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市情县情宣传教育, 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等。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县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全县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全县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直属事业机构
(一)通道侗族自治县低收入家庭经济信息核对中心。主要职责:采用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建立运用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平台,对申请救助家庭的户籍、就业、保险、住房、存款、证券、公积金、机动车辆等方面的信息进行调查核对,确保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对象准确、高效、公正认定。
(二)通道侗族自治县婚姻登记处。主要职责:负责婚姻咨询、婚姻登记、婚姻调解等工作。
(三)通道侗族自治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负责慈善款物的发放、慈善募捐、慈善总会的日常管理等工作。负责城镇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生活救助工作,对流浪乞讨儿童实行救助、保护和教育,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负责殡仪馆、陵园的宏观管理,国家各项殡葬政策法规和物价政策在殡仪馆、陵园范围内的全面落实;负责全面监督殡仪服务公司各项殡仪服务工作合法开展;负责应归属殡葬事务服务中心收取的所有项目收费;负责完成火化工作;负责陵园的具体管理工作。
(四)通道侗族自治县社会福利院(县中心敬老院)。主要职责:负责供养全县自愿入院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或者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或者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对象;负责为集中供养对象提供饮食、生活必需品、住房,提供医疗、康复、护理、保健服务,提供学习娱乐、精神关怀服务,提供清洁卫生、安全保卫服务及办理身故丧葬等服务;负责保障仍在接受义务教育的集中供养对象义务教育所需费用;负责院内基础设施建设和优化环境等工作。全县乡镇敬老院资产所有权、 经营管理权、财务收支由社会福利院(县中心敬老院)统一管理。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县民政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党组书记抓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 分管政策法规、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规划财务、社会事务(殡葬管理、婚姻管理、残疾人权益保护)、行政审批服务、社会组织管理、区划地名界线管理、革命老根据地管理、慈善事业促进、福利彩票销售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组织、人事、绩效评估、综治和平安建设、信访、机关效能、社会组织党的建设、乡村振兴、法治建设、创文巩卫、优化营商环境、统战、关工委工作。 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规划财务股、社会事务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含殡仪馆、陵园、流浪乞讨救助站、慈善组织)、婚姻登记中心、福利彩票销售管理站。 联系牙屯堡镇文坡村乡村振兴工作。
办公地址:通道县双江镇城西街30号1栋县民政局206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8623456
主 任:吴文婷
工作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信息、安全、机要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机关绩效管理等工作。牵头负责民政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组织开展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负责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民政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工作等。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承担机关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和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监督、指导所属单位做好相关工作等;负责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通道县双江镇城西街30号1栋县民政局207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8628657
股 长:李儒姬
工作职责: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监督中央、省级、市级和县级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拟订本级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承担民政统计和机关财务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监督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工作等。
办公地址:通道县双江镇城西街30号县民政局2栋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8620442
股 长:吴利琴
工作职责:拟订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救助、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办中央、省级、市级和县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有关办法等。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收养登记机构、儿童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等。指导、督促全县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救助保护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通道县双江镇城西街30号县民政局1栋203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8620443、8620417
股 长:石海虹
工作职责:推进全县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有关工作,负责协调县内跨区域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等。指导、督促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殡葬服务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以及婚姻登记机关等民政服务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申报资料初审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等。拟订全县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 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督促社会团体组织等的安全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全县行政区划规划思路建议,按照管理权限承担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工作。组织、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地名工作,承担县内重要的或跨区域的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和更名审核工作。宣传贯彻落实革命老区法律法规,充分发挥群众在老区建设中的作用,激励老区人民继续发扬敢为人先、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为加快老区建设积极贡献力量。针对我县实际,结合老区政策,制定切实可行的革命老区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加强对革命老区乡村振兴开发项目管理,大力推进老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建设,负责老区工作调研和联谊,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拟订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拟订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等。指导、督促全县社会福利彩票销售点等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通道县双江镇城西街30号县民政局2栋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8626159
股 长:杨盛红
工作职责: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承担加强老年健康、养老服务、养老保险、养老产业等方面统筹协调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市情县情宣传教育, 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等。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县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全县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全县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通道县双江镇城西街30号县民政局2栋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8627339
负责人:佘姗珊
工作职责:采用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建立运用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平台,对申请救助家庭的户籍、就业、保险、住房、存款、证券、公积金、机动车辆等方面的信息进行调查核对,确保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对象准确、高效、公正认定。
办公地址:通道县萨岁广场北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联系方式:8620447
主 任:唐小红
工作职责:宣传民法典、做好有关咨询工作;按照婚姻法做好婚姻登记、婚姻证件发放管理工作;搞好婚姻调解工作;做好婚姻档案管理。
办公地址:通道县双江镇城西街30号1栋县民政局201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8620445
主 任:石海虹
工作职责:负责慈善款物的发放、慈善募捐、慈善总会的日常管理等工作。负责城镇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生活救助工作,对流浪乞讨儿童实行救助、保护和教育,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负责殡仪馆、陵园的宏观管理,国家各项殡葬政策法规和物价政策在殡仪馆、陵园范围内的全面落实;负责全面监督殡仪服务公司各项殡仪服务工作合法开展;负责应归属殡葬事务服务中心收取的所有项目收费;负责完成火化工作;负责陵园的具体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通道县城南万佛路
办公时间:早上:8:00—24:00
联系方式:8624549
院 长:龙明茂
工作职责:负责供养全县自愿入院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或者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或者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对象;负责为集中供养对象提供饮食、生活必需品、住房,提供医疗、康复、护理、保健服务,提供学习娱乐、精神关怀服务,提供清洁卫生、安全保卫服务及办理身故丧葬等服务;负责保障仍在接受义务教育的集中供养对象义务教育所需费用;负责院内基础设施建设和优化环境等工作。全县乡镇敬老院资产所有权、 经营管理权、财务收支由社会福利院(县中心敬老院)统一管理。